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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债务排除条款 影响7.5兆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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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1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李靓慧/台北报导〕社福团体推动民法继承编修正案,原本只是针对“未成年人”及“受禁治产宣告”的继承人,为其因不谙律法而继承巨额债务解套,未料该案擦枪走火,意外增列保证债务排除条款,银行公会估计,受影响债权金额,将高达7.5兆元。

为了让外界了解民法继承编修正案中,增列的“排除保证债务”条款,将使保证人制度“形同具文”,更将使金融业超过7.5兆元的放款保障凭空消失、民间放款保证制度也将受冲击,银行、寿险及信合社、农渔会等基层金融业代表,昨日首度召开联席记者会,呼吁立法院审慎立法。

银行公会昨日指出,修正案针对民法第1,148条,排除“保证债务”作为继承标的,也就是说,一旦该法通过,未来只要是保证债务,无论继承人是否成年人、有无行为能力,一概不在继承范围之内。

银行业者指出,目前金融业的所有放款,只要是企业金融放款,特别是“企业周转金”贷款,均要求企业负责人、大股东连保,不过,如果民法修法允许“保证债务无须继承”,将使国内所有身负保证债务的企业负责人,只要过世就无须还债,子女将可仅继承遗产,却不必清偿父亲名下的保证债务,保证人制度因此形同具文,造成金融市场的混乱。

金融业发声层级不高 效果打折

因为事态严重,银行公会昨日下午紧急通知媒体,宣布举行临时记者会,而且还是首度由银行、寿险、基层金融“联合”召开的联合记者会。

这个金融业“首度”由数个公会共同出面,召集的联合记者会,主要是担心民法继承编修正案中,增列的“保证债务”排除继承文字,恐将在本周一举完成二、三读,造成金融市场浩劫,为首的银行公会,希望藉由媒体发声,让外界了解草率立法可能的后果。

不过,这个被视为“金融业近年来最大的危机”,银行公会、寿险公会、信合社联合社及农训协会的理事长、理事主席,却在会中“全数缺席”,席上除了银行公会是由秘书长代理理事长许德南出席,寿险公会理事长赖本队、信合社联合社理事主席黄泽青均由“秘书”代表出席;农训协会理事长李乙廷,则派出“研究员”代表。

如果该法案的确有其紧迫性、希望给予立法院施加压力,出席层级愈高,应该愈能达到避免草率立法的目的,没想到各公会理事长“不巧”都“另有要公”,或许各高层另有其他因素考量,不便亲自出席,但此举已让这个“临时”又“紧迫”的记者会,效果大打折扣。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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