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300移民代表进京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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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1日讯】(天网义工黄琦报导)11月21日下午14点,正在北京上访的四川省绵阳县城郊公社南河坝移民代表邓钢、刘成吉致电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我们是1964年因城市建设规划而被”迁走”的300移民代表,正在北京上访,希望中央督促地方政府给予合法、合理的赔偿。

随后,我们电话采访了邓钢先生,他告诉我们:我们在北京花钱才买到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电子投诉邮箱。现在,我们当地政府派了5人到北京截访我们,他们抓住我们就要拉回去拘留,上月19日,我们的维权代表林玉兰进京告状就被刑警大队拘留了10天,另一代表何国昌也遭软禁。

以下是进京移民代表邓钢先生发来的投诉函:

40余年前的移民搬迁是不是错案
现届政府该不该给予纠正

1964年4月19日前,我们84户人家约300余人,世代居住在四川省绵阳县城郊公社南河坝,(现绵阳市中心)以种菜为业,吃的是国家供应粮,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待遇。

1964年4月19日至22日,短短的四天时间里,绵阳县政府动用人力,采取欺、哄、骗甚至强制等手段,统一下户、统一断粮,只把我们84户菜农从条件极好的城郊迁到了离县城几十公里外的河边公社山区去当农民。在搬迁之前,政府根本就没有给我们传达省政府或者中央的任何关于移民的政策文件(纵观现今移民能从动员到搬迁完毕,能在四天内完成吗?)可想而知,当时的县政府采用的何种手段,才能使搬迁顺利完成。

我们被迁到农村后,才知道当地的自然条件之恶劣,生活条件极差,与原居住地完全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原南河四队的李玉珍来河边后不堪其苦,政府又不兑现搬迁时许下的承诺,遂返回城郊乡要讨个说法未果,竟死在城郊乡政府;到农村后我们好多移民由于不适应当地的恶劣环境因生活逼迫无奈,又有多人采取各种手段自杀:如原南河一队的肖常明上吊死;南河二队的吴贵庭喝农药死;南河四队的陈述珍跳楼而死;还有妻离子散的、生了病没有钱医治而拖死的,更是举无胜举。到如今当时迁入河边的移民,已绝亡十余户,余下的还在为生活而奔波,在少雨的季节,有的移民连生活用水都要到很远的地方去挑,而当时,未被迁走的南河坝人,如今土地被国家全部征用,居住地是绵阳市的政治文化中心,家家户户至少有一栋5至6层的洋楼。自住一层,其余的出租,光房租每年收入就好几万,每人每月还要在集体领取生活费。(1岁的人10元,10岁的人100元,以此类推70岁的人700元,80岁的人800元)。可见,两地的差距何其之大。如果,当时有合法的移民政策,又怎么只能把我们84户人家迁往山区农村呢?

根据当时1954年的宪法规定,公民有人身自由,居住和迁徒自由、住宅不受侵犯等基本权利;市、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不能制定地方性法规,省人大常委会才有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利,且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当时县政府搞的这次移民违背了我们的意愿,我们一点都没有要更换居住地的意思,连当时河边公社在什么方向,好多人都不知道,也没有听到传达和看到有关合法的移民政策。因此,我们全体移民都认为当时的县政府违返了宪法,自作主张,独断专行,搞的这次移民是错误的,致使我们全体移民从身心到经济等方面都受到了极大的伤害和损失,为此事从1967年起,我们曾多次上访有关政府部门,请求纠正错案,赔偿损失,都因种种原因未果。

值尊重人权,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为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全体移民又开始了上访的历程。

2007年3月29日,我们初访于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请求该届政府给我们纠正遗留下来的错案,该级政府为此事,还专门成立了一个以信访局长罗XX为组长的专案组,(专案组的成员没有我们移民方的代表,)调查了几个月,结果公正与否暂不去说它,但作出的调查报告都不给我们看,也不给我们出示当年任何合法的移民文件及关系到我们移民自身合法权益等方方面面的原始依据;也没有采取公开听证,让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来评判上访人的诉求是否合法、合理。就在07年 7月24日给我们的解释答复意见上:

概括起来:其一,是说我们当时的移民是符合当时1962年,中共绵阳地委作出的”开发山区,南向北移、密向稀移的决策”(决策的具体内容不给我们看,通过我们代表去绵阳市图书馆查阅后得知,此决策并不是为我们这种群体制定的,不适合我们这种群体,而是为那种绵阳南面等县的、吃饭成问题的农村农民自愿迁往绵阳北面等县农村的农户而制定的。且须在自移公助,自愿选择的原则下进行,可见涪城区政府害怕纠正错案,赔偿损失,拿不出当时省政府以上合法移民政策,就张冠李戴、断章取义,导用当时绵阳地委的此文件来敷衍、塞搪我们全体移民)。

其二,是说我们当时的移民搬迁是通过组织发动,群众参与,还需写申请书,不存在强行搬迁(根据当时的宪法、公民有居住和迁徙的自由,如果说是我们自愿的,不存在强行搬迁,这根本就不需要他们来组织发动。说我们都写了自愿申请书的,我们要求看当年的自愿申请书,他们又不给拿出来)。

其三,是说我们当时的移民得到了比较合理的安置,对我们原有房屋用兑换方式作了恰当处理(我们要求看安置补偿及房屋兑换的原始依据,看该补偿给我们的落实到位没有,他们也不给我们出示这方面的任何原始依据)。

涪城区政府成立的这种专案组,光做表面文章,敷衍我们群众,并且明显剥夺了我们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之作出的答复意见,我们当然不服。后我们群体代表分别多次上访于绵阳市政府信访办和四川省政府信访办,由于涪城区信访办行政不作为,给我们作出的答复意见不符合规定,此二级政府信访办的工作人员,不听我们的诉求原由,不接收我们的上访材料,不给受理。于是,刘成吉、林玉兰、何国昌三位同志受我们全体移民的委托,上访于中央国家信访局,国家信访局于9月 3日给我们开了一张来访事项转送告知单。叫我们回去后,找四川省委、省人民政府信访办。

我们代表拿着国家信访局的告知单,先后于07年10月10日和10月19日两次上访于四川省政府信访办;07年10月18日上访于绵阳市政府信访办,此两级政府信访部门的公务员态度十分恶劣,还是不听我们的上访原由,不接收我们的上访材料,一级一级的踢皮球,又把皮球踢到了涪城区人民政府。就在10月19 日,我们去省政府上访的那天,省信访办104接待室XXX处长,态度犹为恶劣,藐视中央转下来的告知单,并说”在北京,就是精神病人都可以给你一张告知单 “,见我们一到,他马上就通知了我们涪城区当地政府,政府又通知基层干部及磨河派出所,于是在涪城区治安大队黄XX大队长带队下,动用警车来拦截我们代表上访,把我们带回涪城区后,当晚在涪城区刑警大队分别对我们的代表进行隔离询问后,各级主要领导又开会对我们进行训诫,当晚就托词拘留了我们的女代表林玉兰同志;代表何国昌同志被该镇的干部弄回去,软禁了起来;代表刘成吉同志,一个三级残废的孤寡老人由于上访还被当地政府取消吃了多年的低保。涪城区政府这种动用警力打击报复、变向拘禁、监控群众合法上访的行为是否合法?我们的信访权利怎么才能够得到保护?

在我们全体移民誓死上访要讨个公道的压力下,涪城区政府信访办终于在07年10月17日给我们作出了一份符合规定的复查结论,此复查结论出台以前,他们也没有采用公开听证的办法,让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参与,而只是在前次的答复意见上大同小异,加盖了一个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的公章而已,他们这种不以解决问题为准则的工作方法,怎么能让我们不上访呢?

2007年11月6日我们移民代表拿着复查结论,再次上访于绵阳市政府信访办,交上了申请复核书,请求绵阳市政府复核解决我们的移民问题。这一次他们终于受理了。我们全体移民盼星星、盼月亮,正拭目以待看市级政府能不能给我们一个公证合理的解决。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在以胡锦涛为首的党中央英明领导下,就连建国以来因国家大中型水库建设的合法移民都得到了合理的后期补偿。像我们这种因城市建设规划而被”迁走”的移民,也定能得到中央的重视,督促地方政府给予合法、合理的赔偿。

希望网上的各位朋友及懂法人士给予评论、声援。(以上所写情况绝对属实,如有虚假,愿负法律责任。)

如需了解当时的移民搬迁的详细情况,请找张寿清;
如需了解上访历程的详细情况,请找邓新志;
如需了解拘留女代表林玉兰的详细情况,请找林玉兰;
如需了解变向拘禁代表何国昌的详细情况,请找何国昌;
如需了解材料所写人:邓钢、刘成吉

来源:六四天网(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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