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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税 财部坚持宜改不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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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2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郑琪芳/台北报导〕财政部长何志钦昨天表示,将于本会期提出“遗产及赠与税法修正草案”,若该案能于本会期顺利立法通过,遗赠税最快今年就可调降;至于调降综所税及营所税,目前并无时间表,调降幅度则视取消促产条例所增加的税收而定。

财政部昨天赴立法院财政委员会报告税改方案,提出“扩大税基、降低税负、简化税政”三大方向,拟于2009年底促进产业升级条例落日后,配合调降综所税及营所税,并取消未分配盈余加征10%、降低外资股利所得扣缴率等。

遗赠税改革方面,财政部坚持“宜改不宜废”,拟调降遗赠税,并让遗产税免税额可以供生前赠与使用。

据了解,财政部倾向将遗产税最高税率由50%降至25%,赠与税调降幅度则可能较小,因此,未来赠与税税率可能高于遗产税。

不过,民进党立委郑运鹏认为,税改通常做不到扩大税基,税率就先降低了,应等到促产条例落日后再降税;国民党立委费鸿泰也质问:“你的税改前提是要先废除促产条例,但到时候若行政院、经济部或红顶商人不同意,你要怎么税改?是要妥协还是坚持理想到底、不惜辞官?”

对此,何志钦强调,他会坚持理想,扩大税基与降低税率必须同时进行,要看促产条例落日到什么程度,才能决定降税幅度,目前并没有降税的时间表;他也表示,希望未来我国税收占GDP(国内生产毛额 )比重(即“租税负担率” ),可以由目前的13.8%提高至15%,每年税收约增加1,800亿元。

但费鸿泰质疑,将租税负担率提高至15%,其实就是加税,就是要穷人多缴税;他并表示,财政部的“遗赠税修正草案”在立法院不会通过,因为国民党立院党团不会支持调降遗赠税,但愿意考虑提高遗赠税的免税额。

国民党立委赖士葆则抨击,财政部说要调降所得税,但到底何时要开始实施,却提不出时间表,显示整个税改方案只是“空包弹”,是为了明年的总统大选,在当行政院长苏贞昌的啦啦队。

52名立委连署废除遗赠税

〔记者李欣芳/台北报导〕民进党立委薛凌昨指出,遗赠税由50%降到25%,不符合民意所期望,与世界先进国家免征遗赠税促进经济发展的潮流悖离,她已联合朝野共52位立委连署全力推动废除遗赠税立法通过。

薛凌是联合国民党立委刘盛良等人提案,推动废止“遗产及赠与税法”,这项提案已付委,刘盛良表示,免征遗赠税确实是先进国家的趋势,若能立法免征,将有助于资金回流台湾,促进产业发展。

薛凌指出,根据财政部“2004年度遗产税的实征情形分布表”显示,资产一亿元以上的富豪遗产税申报总件数180件,只占了全年度申报件数的3.6%,遗产4,000万元以下的中产阶级申报案件却高达4354件,占全部申报案件的88.7%。

薛凌强调,台湾遗产税的课征缴税对象,几乎局限于总遗产4,000万元以下之中产阶级,有钱人几乎都有办法做好财税规划,政府几乎无法课征到富豪的遗产税,遗产税的目的,本是为了预防贫富差距扩大,但实际状况却是遗产税的课征大都落在中产阶级的畸形现象,现行政府课征遗产税明显不公。

薛凌透露,金管会曾估计台湾流落在海外的资产至少有500亿美元,有钱人聘请律师、会计师进行租税规划,却是苦在中产阶级,一生勤奋,工作收入即已按时缴纳所得税,勤俭买房屋,若要留给后代子孙,还要再缴遗赠税,若要请会计师移转到国外避税,成本高,效益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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