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创作纠葛/闹上公堂:百年歌谣 著作权纷争多

人气: 3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3月29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黄以敬、袁世忠/台北报导〕百年歌谣也要面对著作权争议!客家歌谣在田野传唱多年,近年却突然不断引发“著作权”争议,甚至对簿公堂,学者呼吁主管机关针对有争议的传统歌谣,厘清或购买著作权,编纂成一套完整翔实的客家音乐传统歌集,纳入著作权协会,依据著作权法规范确立百年传统歌谣的公共财定位。

台湾客家山歌团指导教授吕锦明说,客家山歌或八音,自古以来都以“口耳相传”方式流传于民间,并且具有高度“即兴”特性,但当客家传统音乐资源成为个别音乐家在教学或创作时的素材,甚或被记录或出版为乐谱,法律上“公有权”属性,在某个程度上转移入个人著作权的领域。在吕锦明与行政院客委会委托国立台北艺术大学传统音乐系,共同针对客家乐籍资料相关法律及案例的调查研究,建议建立客家传统音乐的判定基准,避免相关纠葛及诉讼不断上演。

姑嫂看灯 版本多引官司

著作权争议包括了几乎所有坊间客家歌本都有收录的“姑嫂看灯”,目前有五种歌谣版本注明是多年流传的传统歌谣,但也有版本注明作词者为歌唱家邱玉春,国宝级客家音乐家赖碧霞编著的歌本主张词曲创作的著作权,坊间另有CD注明词曲创作者是黄连添与陈清台,这首曲子甚至曾为厘清著作权而闹上法院。

相同的情形也发生在“怀胎歌”、“蛤蟆歌”、“梳妆楼”、“瓜子仁”、“桃花开”、“雪梅思君”等传唱相当多年的客家歌谣。歌本的词曲创作者出现不同说法,甚至有一、两句或字词的差异,或是几个音符的改变,或是在不同场合播放演唱这些客家歌谣,都曾经引起官司纠纷。

传承文化 让客家歌永续

客家音乐界担心原本用来保护创作者的法律,反而成为音乐传承上的障碍,有客家歌谣团体近日酝酿,汇整现有的坊间传统歌谣且重新出版,争取把传统客家音乐资源让全民共享。

台湾采茶戏始祖何阿文的嫡系徒孙林炳焕说,许多传统山歌超过百年,本来就是大家的,为了捍卫客家文化与传承,他愿意挺身争取客家传统歌谣的公共权。

(http://www.dajiyuan.com)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