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主流报刊关注华裔公民续遭歧视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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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余歌沧雅加达六日专电)尽管印尼改革开放后,多项歧视华人法律陆续取消,但仍有某些地方政府在开时代倒车,制定针对华裔公民的不平等条例;此外,去年中出炉对少数族群一视同仁的新国籍法,地方当局并未遵行,上述现象已引起雅加达主流报刊关注。

雅加达著名新闻杂志“时代周刊”本周刊出题为“遭歧视到死”社论,严厉批评北苏门答腊省狄里色塘县政府对华人坟墓征收重税的做法。

据报导,狄里色塘地方议会正在审议特别针对华人坟墓征收高税条例草案,该条例只针对华人,其他族群不受约束。条例规定,面积三点五平方公尺的华人坟墓每年须付税十万印尼盾,一百平方公尺以上的,每年须付税至少四百五十美元,据说旨在限制坟地面积。新条例已引起当地华社抗议,并已透过民事法院进行抗争。

时代周刊指出,狄里色塘地方政府的此项政策是不公平的,并非所有华人都有能力缴付税款,限制坟墓面积是无可非议的,但必须适用于所有族群。建造豪华巨墓不只是华族而已,峇达克族人也是如此,东印尼弗罗列斯及西帝汶岛上居民,不少人建造豪华坟墓,此外,也有许多大官去世后其遗属为他建造山丘般陵园,未闻有当地政府进行征税。

社论提醒说,向坟墓征税违反有关地方税捐的西元两千年第三十四号法令,该法令规定,宗教礼拜场所 (教堂等)、坟墓及保护林,不成为征收税捐对象。

另一方面,印尼总统尤多约诺于大年初七出席孔教总会庆祝新年大会上强调,目前在印尼国土上所有公民一律平等,不再有所谓原住民与非原住民之分。去年中问世的新国籍法载明,凡在印尼出生者都可称为原住民,并可自动成为印尼公民。事实上,国家元首的宣示和新法律都未被地方当局重视。

发行量最大的“罗盘报”昨天自泗水报导说,泗水许多华裔人士在办理身份证件时,仍遭到有关当局歧视与刁难,虽然他们是在印尼出生,根据新国籍法规定是道地的公民,无须再拥有印尼国籍证,但在办理身份证时由于无法出示国籍证而遭到拒绝,东爪哇公众服务委员会已为此向市政府提出抗议。

观察人士认为,由于天高皇帝远,中央政府的许多决策不可能短期内就由地方所执行,华人应得权益仍须靠本身继续去争取,新国籍法生效后,由于地方官员不愿失去向华人索贿机会而顽抗,所以至少要经过多年才能使新法付诸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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