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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亲属编宣导 施茂林期民众体现两性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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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慧真澎湖县八日电)法务部今天举行“两性平权新未来—民法亲属编修正法律宣导”活动。法务部长施茂林表示,民法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尤其这次修法着重两性平权观念,期民众能透过宣导活动了解今年民法亲属编修正要点,体现性别主流化意涵。

民法亲属编修正后,新法今年五月二十三日公布,五月二十五日施行,法务部下午于澎湖县望安国中举行宣导活动,由澎湖科技大学学生及澎湖地检署观护人表演戏剧,宣导“结婚登记才算数”、“子女姓氏要约定”及“爸爸不是我!两年打官司!婚生否认”等修法重点。众多乡民与会,因戏剧内容活泼,获得良好回响。

活动中提简报的法务部法律事务司长张清云指出,这次民法亲属编修正后,其中有三项重点,包括“结婚改采登记制”、“子女姓氏要约定”及“婚生否认有希望”。过去结婚只要有公开仪式及两人以上证人就可成立,但因结婚不须登记,时间一久,当事人难以证明是否曾结婚,自明年五月二十三日起,结婚一定要登记。

张清云表示,传统来说,子女出生后大多从父姓,但为落实男女平权,民法修正后,父母于子女出生登记前,必须以书面约定从父姓或母姓。

至于婚生否认诉讼部分,张清云指出,当发现孩子并非亲生时,修正前的民法规定只有法律上的父母可提起婚生否认诉讼,且必须在知悉小孩出生之日一年内提起,现今民法修正后,小孩可以在知悉自己不是婚生子女两年内提起诉讼,且如果小孩在未成年时知悉,新法也特别规定可在二十二岁以前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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