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金厦消费纠纷 两岸维权机制获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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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16日报导】(中央社台北十六日电)中国福建省厦门市消委会秘书长马丁表示,台湾消费者文教基金会和厦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已就两地受理消费纠纷争议申诉协作机制达成协定,并选择金厦两地作为两岸合作试点地区。

香港“文汇报”今天报导,过去台湾游客在厦门购物、旅游或接受其他服务时发生消费纠纷,由于停留时间短暂,往往无法及时解决,需回台后以信函形式向厦门消协投诉,厦门赴台消费者也发生同样问题。

二零零五年起,消基会和厦门市消委会通过“两岸四地消费论坛”等管道,对如何建构两地消费维权平台进行磋商。期间,消基会多次率团赴厦门商讨。经过两年多努力,两地消保组织建立新的消费维权协作机制。

报导说,在厦门市政府和金门县政府支持下,金厦将成为两岸消费纠纷解决机制的试点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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