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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选无效之诉明二审开庭 陈菊5理由提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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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王淑芬高雄二十日电)高雄市长当选无效诉讼二审,二十一日将在高等法院高雄分院第一次开庭,陈菊今天发布五点声明,认为去年十二月八日投票前一晚的“走路工事件”记者会,只是单纯的揭发,并无为陈菊助选、拉票的行为,她也强调选举过程没有使用诈术,不能被认定当选无效。

陈菊被控“选举无效”官司在六月十五日被判胜诉、“当选无效”之诉是败诉。陈菊幕僚经过两个月的推演,今天发布五点声明,因应明天二审开庭,同时对一审判决的不合理处,提出反驳与质疑。

陈菊声明不满审判法官黄宏钦认为陈菊对于竞选干部的行为要概括承受,并负共同责任,还有去年十二月八日陈菊竞选总干事陈其迈召开的记者会属于非法竞选活动,另被指“走路工事件”记者会有“突袭”黄俊英之嫌等罪名,陈菊一一驳斥。

陈菊声明,“走路工事件”是由陈其迈、总部发言人萧裕正及立委管碧玲等人召开,陈菊本身未授意;若候选人对所有助选人员的行为都必须概括承受,质疑黄俊英何以不必为古锌酩等人的贿选行为负责?

她还强调,“走路工事件”是在揭发事件,没有为陈菊辅选或是拉票的行为;陈菊反控十二月九日当天,黄俊英阵营还在其记者会中,高喊“黄俊英当选”的口号,她认为对手阵营才是在进行非法竞选活动。

陈菊说,古锌酩等人为黄俊英发放走路工事件经检方调查,证实陈其迈等人的举发内容是真实的,所以检察官已将古锌酩等人起诉;陈菊强调,陈其迈等人的言论既无恶意诽谤,也非以不实言论意图使他人不当选,更没有使用选举诈术,岂可判决她当选无效。

对于法官认定“走路工事件”涉及“突袭”黄俊英选情,陈菊声明,十二月八日晚上的记者会,单纯是揭发走路工事件,而且当晚并没有任何媒体即时播出,反而最早呈现在媒体上的是翌日上午八时,马英九陪同黄俊英投票时,指称陈菊阵营抹黑黄俊英的新闻。

至于法官认为陈菊阵营构成选举罢免法一0三条一项二款所指的“其他非法之方法”,陈菊声明所谓“其他非法之方法”,应该是跟同款条文所载“强暴、胁迫”同等程度的手段;陈菊强调,陈其迈等人召开记者会没有“强暴、胁迫”的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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