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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院行使司法正副院长同意权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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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2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明宗台北二十七日电)台湾立法院院会今天上午行使司法院长被提名人赖英照、副院长被提名人谢在全同意权投票,约于上午十时四分开始投票,立法院长王金平宣布,预定十二时投票结束,下午三时进行八位大法官被提名人同意权投票。

至于大法官被提名人同意权投票行使方式,中国国民党、亲民党与无党团结联盟立法院党团提议分八张选票,一次具领,并分八个票匦分开投票,但民主进步党团提议八位大法官被提名人并为一张选票,设两个票匦投票,经院会两轮表决结果,采行泛蓝提案。

立法院现有两百一十六席立委(国民党籍立法委员邱毅(高雄市)服刑中),被提名人要跨越立法院同意门槛,须拿到至少一百零九票同意票。赖英照,民国三十五年生,国立中兴大学法学士、国立台湾大学法学硕士、哈佛大学法学硕士、博士;曾任台湾省副省长、行政院副院长、总统府资政。

谢在全,民国三十三年生,于九十二年起担任大法官,台大法律系毕业、美国南美以美大学法律研究所硕士;曾任司法院民事厅厅长、台中地方法院院长、法务部司法官训练所所长。现任司法院大法官十三人,司法院长翁岳生(兼大法官)、大法官林永谋、王和雄、余雪明、曾有田、廖义男任期到九月底届满。

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规定,司法院设大法官十五人,并以其中一人为院长、一人为副院长,由总统提名,经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立法院职权行使法规定,行使同意权时,不经讨论,交付全院委员会审查,审查后提出院会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经全体立委二分之一以上之同意通过;同意权行使之结果,由立法院咨复总统。如被提名人未获同意,总统应另提他人咨请立法院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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