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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特别费案“判决违背法令”高检署将上诉

今明两天内 向最高法院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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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9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杨国文/台北报导〕前台北市长马英九特别费案被高院判决无罪,高检署决定上诉。高检署研究认定,合议庭自创“定额统筹概算型费用”解释特别费性质,及特别费核支应该用于公务支出,高院判决有多项“判决违背法令”之处,检察官预计今日将上诉书送请高检署检察长批阅后,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最慢明天上诉。

若插队审理 大选前可能宣判

法界人士指出,如马英九特别费案等重大、社会瞩目案件,最高法院不至于以普通上诉案排队审理,可能会以“挂急诊”方式插队审理此案,大选前,可能就会有结果。

法界也认为,若真的有刑诉法规定判决违背法令的情形,则此案发回高院更审的可能性很高。

据了解,高检署承办检察官曾俊哲、林邦梁、王金聪数度会商研究,主要认定高院无罪判决中,指出领据特别费具有实质补贴性质的“定额统筹概算型费用”,并举例认为如同地方村里长补助费性质,也是马英九特别费案判决无罪的主要理由。

不过,检察官查遍预算法、决算法等法规,发现均无相关规定,认为高院此部分的认事用法有违误之处。

为进一步查明,检察官还透过管道询问主计处官员,主计处官员也回答不出来,检方认为,高院合议庭可能是参照财政收支划分法中的统筹分配税款的概念而来,但两者性质明显不同,解释法令有谬误之处。

检察官也认为,高院判决中,将特别费以“推定”、“视为”方式,认为属补贴性质,故与贪污治罪条例的法定要件不符,判决无罪,但检方认定,起诉马的特别费应该都是公款,应该因公支出,判决并不妥适。

对于上诉与否,高检署检察长颜大和昨日维持一贯低调态度,不愿说明,仅说本月10日前会有答案。

不过,检察官曾俊哲等人已加紧撰写上诉书,预计今日送交检察长颜大和批阅后,就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若来不及,则于明天上诉。检察总长陈聪明受访时,则强调尊重高检署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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