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催生议员退职金条例 东县议会有求于联谊会

人气: 1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12月30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黄明堂/台东报导〕台东县议会8月曾三读通过“台东县议员退职慰问金自治条例”,引来“自肥”批判,也被内政部解释为“抵触法令”,但县议长李锦慧仍不放弃,今天将在全国正副议长联谊会提案“请内政部解释地方民代为有给职”,以利县议员加入公保及支给退职金。

台东县议员退职慰问金自治条例规定,曾任职届满两届、八年议员者,得请领退职慰问金,按年资最多可请领六十一个基数、约四三二万元。这项自治条例一通过即引发各界挞伐,包括台湾东社等团体都批判此举是赤裸裸的“自肥”,议员内部也有反弹声浪,县府及内政部都认为与“地方民意代表费用支给及村里长事务补助费补助条例”抵触,应属无效。

台东县议会也曾就此争议两度申请大法官解释,但均得到“应以中央主管机关见解为准”的答案。

李锦慧认为内政部的见解是重要关键,因此今天将向全国正副议长联谊会提案,请内政部解释地方民代为有给职,则地方民代纳入公保、支给退职金就变成可行。

李锦慧说,包括美国、日本、德国的地方民代都是专职,他认为为推动专业问政及提升议政品质,台湾也应跟进,并相对保障民代权益,这绝非外界所说的“自肥”。

(http://www.dajiyuan.com)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