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佳人—飘(37)

《Gone with the Wind》
玛格丽特.密契尔(Margarent Mitche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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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思嘉这次到亚特兰大来,也没有事先想过要在这里住多久。如果她觉得在这里像在萨凡纳和查尔顿斯那样沉闷无聊,那她一个月后就回家去。如果住得开心,她就无限期地住下去。但是她一到这里,皮蒂姑妈和媚兰就开始行动起来,劝说她跟她们永久住在一起。她们拿出一切可以找到的理由来说服她。她们挽留她,首先是为了她自己,因为她们是爱她的。她们住在这幢大房子里感到孤单,晚上更是害怕,而她很勇敢,能壮她们的胆量。她又那么可爱,能使她们在愁闷时受到鼓舞,既然查尔斯已经死了,她和她的儿子就理应跟他老家的人住在一起。还有,按照查尔斯的遗嘱,这房子的一半是属于她的。最后,南部联盟正需要每一个人都来参加缝纫、编织、卷绷带和护理伤兵的工作呢。

  查尔斯的叔叔亨利.汉密尔顿独身住在车站附近的亚特兰大旅馆,他也认真地跟她谈了这个问题。亨利叔叔是个性情暴戾老绅士,矮个儿,大肚子,脸孔红红的,一头蓬乱的银白长发,他非常看不惯那种女性的怯弱和爱说大话的习惯。就是由于这个缘故,他和自己妹妹皮蒂帕特小姐没有多少话好说。他们从小在性格上就是水火不相容的,后来又因为他反对皮蒂小姐教育查尔斯的那种方式而更加不和—-他说皮蒂帕特简直是把查尔斯“从一个军人的儿子改造成一个娘娘腔的小白险!”几年前有一次他狠狠地抢白了她一顿,从那以后皮蒂小姐再也不提他,要谈也只悄悄地小心嘟囔几句,她那种出奇的沉默态度会使局外人以为这个诚实的老律师起码是个杀人犯呢。那次叫她伤心的事件是这样发生的:有一天皮蒂姑妈想从自己交由亨利管的不动产中提取五百美元来投资一家并不存在的金矿。亨利叔叔不同意她这样做,狠狠批评她糊涂得像只六月的臭虫,并且显得很烦燥不安,在她身边待不到五分钟就走了。从那以后,她只在正式场合同他见面,那就是每月一次让彼得大叔驾车送她到亨利的办公室去领取家用开支。而且她每次从那里回来,都要躺在床上暗暗流泪和服用镇静剂,甚至闹个通宵。媚兰和查尔斯跟叔叔相处很好,常常想办法来解除她的这种痛苦,可是皮蒂常常耍孩子脾气,撅着嘴不说话,拒绝他们的调解。她说亨利就是她的十字架,她得一辈子忍受下去了。从这里,查尔斯和媚兰只能得出一个结论,即她从这种偶然的刺激—对她平静生活的唯一刺激中,能享受到极大的乐趣。

  亨利叔叔一见思嘉就喜欢她了,因为他说思嘉总算有点头脑。尽管有那么一股傻劲,他不仅是皮蒂和媚兰的不动产保管人,也是查尔斯遗留给思嘉的不动产的保管人。思嘉又惊又喜地发现她如今是个不大不小的年轻女财主了,因为查尔斯不但留下了皮蒂那所房子一半给她,而且留下了农田和市镇上的财产。同时车站附近沿铁路的一些店铺和栈房也是给她的一部分遗产,自从战争爆发以来它们的价格已上涨了两倍。亨利叔叔就是在向她提供财产清单时建议她在这里永久定居的。

  “等韦德.汉普顿长大以后,他将成为一个年轻财主,”他说。“照亚特兰大目前发展的形势看,再过20年他的财产会增加十倍,而唯一正确的办法是让孩子在自己产业所在的地方居住,这样他才能学会照管它—是的,还要照管皮蒂和媚兰的财产。因为我是不会永远待在这里的。他不久就将是汉密尔顿家族留下的惟一男丁了。”至于彼得大叔,他以为思嘉已经要在这里住下去了。他很难设想查尔斯的独生子会到一个他无法加以监督的地方去抚育成人。对所有这些主张,思嘉只报以微笑,不表示意见,因为她目前还不很清楚自己究竟喜欢不喜欢亚特兰大,愿不愿意跟夫家的人长久相处,不好贸然承诺。她也明白,还必须争取到杰拉尔德和爱伦的支持。此外,她离开塔拉还没几天就想念得不行了,非常想念那红土田地和正在猛长的绿色棉苗,以及傍晚时可爱的幽静。她想起杰拉尔德说过她的血液中有着对土地的爱,这句话的意思她现在才开始模糊地意识到了。

  所以她暂时巧妙地回避着,不明确答复她将在这里住多久,同时很容易便投身到桃树街平静的尽头这幢红砖房子里的生活中去了。

  思嘉跟查尔斯的亲人们住在一起,看到他出生的那个家庭,如今才对这位在短短的时间里娶她为妻,丢下她当寡妇和年轻母亲的小伙子了解稍稍多了一点。如今已经很容易理解他为什么那样羞怯,那样单纯,那样不切实际了。如果查尔斯曾经从他的作为一个坚强、无畏、性急的军人父亲那里继承了某些品质的话,那这些品质也被从小养育他的那个环境的闺门气氛消磨掉了,他一生最爱这孩子气的皮蒂姑妈,同时比一般兄弟更密切地接近媚兰,而这位却是世上罕见的怪气的女人。

  皮蒂姑妈60年前取名萨娜.简.汉密尔顿,但是自从溺爱她的父亲针对她那飘忽不定、啪哒啪哒到处乱跑的小脚给了她这个绰号以来,就谁也不叫她的原名了。这第二个名字叫开以后若干年中,她身上发生了许多变化,使它本来带有的宠爱意味已显得很不相称。原先那个飞快跑来跑去的孩子,现在留下的只有那双与体重不相称的小脚,以及喜欢漫无目的喋喋不休的习惯。她身体结实,两颊红喷喷的,头发银光闪闪,只是胸衣箍得太紧而常常有点喘不过起来。她那双小脚给塞在更小的鞋里,已无法行走一个住宅区以上的路程。她的心脏稍稍有点兴奋就怦怦直跳,而她厚着脸皮纵容它,以致一遇到刺激就要晕倒。人人都知道她的昏厥通常只是一种故作娇弱的假态而已,可大家都很爱她。总是克制着不说出来。人人爱她,简直把她当做一个孩子给宠坏了,也从来不跟她认真—惟独她的哥哥亨利例外。

  她最喜欢聊天,世界上再没有叫她这样喜欢的事了,甚至在吃的方面也不如这样的兴趣。她可以喋喋不休地谈上几个小时,主要是谈别人的事,不过并没有什么恶意。她总是记不清人名、日期和地点,常常把一些亚特兰大戏剧中的演员同另一戏剧中的演员混淆起来,不过别人并不因此而被搅乱,因为谁也不会愚蠢到把她的话当真呢。也从没有人告诉她任何真正使人吃惊或真正属于丑闻的事,为的是保护她的老处女心态,尽管她已是60岁的人了,可朋友们仍然好意地相互串通,要让她继续做一个受到庇护和宠爱的老小孩。

  媚兰在许多方面像她的姑妈。她动辄脸红,也有些羞怯,为人谦逊,不过她是有常识的—“有某种常识,我承认这一点,”思嘉不怎么情愿地想道。媚兰也像姑妈那样有一张受宠爱的娃娃脸,这样的娃娃从来只知道单纯和亲切,诚实和爱,她从没注意过粗暴和邪恶,即使看见了也认不出来。因为她经常是愉快的,她要周围所有的人也都愉快,至少感到舒适。怀着这一目的,她常常只看见每个人最好的一面,并给以善意的评论。一个仆人无论怎样愚蠢,她都能在他身上找到弥补这一缺陷的忠诚与好心的因素;一个女孩子无论怎样丑陋和讨厌,她总会在她身上发现某种体型方面的优点,性格方面的高尚之处;一个男人无论怎样不中用或令人厌烦,她都要从他可能改变的角度而不是实际行为的角度来估量他。由于她具备这些诚恳而自发地出自一个宽广胸怀的美德,所有的人便都拥戴她,因为她既然能在别人的身上发现他们连自己也不曾梦想到的优良品质,谁还能抵挡住她诱人的魅力呢?她比城里任何人都有更多的女友,男友也是这样;不过追求她的人却很少,因为她缺乏那种最能迷惑男人的任性和自私的特点。

  媚兰的所作所为不外乎所有南方姑娘被教育去做的那些事,即让周围的人感到自在和惬意。正是这种愉快的女性共有的情操,才使南方社会如此令人高兴。女人们懂得,任何一个地方,只有男人们在那里感到满足、顺利和自尊心不受威胁,女人们才能在那里愉快地生活下去。所以,从摇篮到坟墓,女人们始终是在努力让男人过得舒服,而满意的男人则以殷勤和崇拜来慷慨回报她们。事实上,男人们是乐意将世界上的一切都献给女人的,只是没让她们具有聪明才智。思嘉也像媚兰那样发挥自己魅力的作用,但是她还使用了一种很有修养的功夫和高度的技巧。这两个女人之间的区别在于:媚兰为了使人们愉快而讲些亲切和恭维的话(即使仅仅是暂时的),而思嘉从不这样,除非是要为自己达到更高的目的。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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