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B薪资普遍被压低 外包公司遭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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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4日讯】(大纪元记者魏德综合编译报导)始于1990年的美国移民和国籍法案(Immigration Act),允许美国雇主用H-1B非移民签证雇佣短缺的高级技术性员工,如建筑师,工程师,计算机程式员,会计师,医生和大学教授,到美国进行短暂的工作,初始停留时间为三年,可以再延期三年。

根据H-1B签证规定,雇主支付持有H-1B签证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同等级其他员工工资或流行工资(prevailing wage),二者取其高。这项规定是为了避免因雇用外籍员工而压低美国的工资水准,以及保护外籍员工免于受剥削。不过从1990年实施到现在,H-1B员工的工资普遍存在低于同等美国员工工资的现象,而在最近一起案例中,持H1B签证来美工作的外国人,因遭到外包公司压低其薪 水或受到其它不良待遇愤而在美国控告该外包公司。

据商业周刊(Business Week)近日报导,曾受雇于印度孟买市帕特尼电脑系统公司(Patni Computer Systems)的印度人维甚‧高尔(Vishi Goel)和其同仁朴希‧高耶尔(Peeush Goyal),因不忍被严重压低的H-1B工资问题,于2007年11月在伊利诺州联邦法院控告特尼公司。

帕特尼电脑系统公司是一家高技术人才中介和服务公司,它为许多美国企业提供技术服务,所以高尔找上这家公司为他申请H-1B签证。帕特尼公司最后派高尔到伊利诺州做全美最大汽车保险公司State Farm的电脑程序员。

自2004年开始工作,高尔发现他的起始年薪只有2万3千310美元,而在申请签证时帕特尼公司向他承诺的薪水是4万4千美元,前者大约只有后者的一半。他数次提出抗议后未果,换来的是帕特尼公司的威胁和恐吓。公司一位职员告诉他,公司将他视为“捣乱分子”,除非他停止抱怨,否则他在印度的父母将遭到骚扰。愤怒之下,高尔于2005年离开帕特尼公司,并伙同以前的同事高耶尔在伊州联邦法院对帕特尼公司提出控告。

据移民研究中心(Center for Immigration Studies)的一项研究显示,在美国工作的H-1B员工所得工资远低于同等级美国员工的工资,比如计算机程式设计H-1B员工的工资,有85%低于美国同等级员工工资的平均水准,约少13,000美元。

所以高尔的案例不是孤立事件,在此之前已有不少通过使用H-1B签证为美国公司提供高科技人才的海外公司被控告少付薪资或苛待派到美国的员工。专家表示,压低H-1B工资的雇用现象在高科技外包公司非常普遍。与此同时,高尔的诉讼案也使人们关切美国上班族的工资。根据H-1B规定,引进外国工作人员的公司,必须付与担任同样工作美国人同样的现行工资,以免外籍员工受到剥削,同时也避免美国公司反过来压低美国同行的待遇。

对于高尔案件,由于美国联邦劳工部介入调查,帕特尼公司最终补偿支付了607名持H-1B签证的在美工作员工,总数为240万美元。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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