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又多”爆发台干最大规模被解聘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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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0日报导】(中央社台北二十日电)“好又多”超市的十八名台籍高层干部日前被解聘,这是沃尔玛收购好又多后规模最大的一次台干被解聘事件,在好又多超市内部引起较大的回响。这些被解台干已向相关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据上海商报报导,二月十八日前后,沃尔玛派出的好又多首席营运官Rene Mang、副首席营运官Ron Virta等人,分别向好又多华东、华南、华西等区十八名台干宣布,将于十四日到期的聘用合同不再续约。

从当天中午十二点开始,这些台干不得进入好又多公司上班,也不用办理任何交接手续,薪水到十四日期满后发放。

当时资方代表谈话的时间很短,没有说明不再续聘的理由。消息人士说,被解聘人员认为既突然,又简单,甚至有点粗暴,使人非常郁闷、不满,让他们心寒。

据了解,被解聘的好又多十八名台籍高管中,华东区有十四名,华南区有三名,华西区有一名,他们分别担任好又多超市公司的营业、商品、招商等部门的副总、协理以上职务,其中有四名为好又多超市门店店长。

他们的年龄在四十五岁到六十岁之间,在好又多服务的平均工龄五年以上,其中最长的是参与了好又多超市创办的元老级干部,工龄达十一年之久。

一些年龄大的台干担心,下一步再找合适的工作已很难了。

让这批被解聘的台籍高管们不满的是,他们跟随好又多打拼了这么多年,为好又多的创立、发展,虽然没有功劳也有苦劳。   

根据中国法律,所有在好又多工作的台干,为了在中国公司所在地办理就业证、暂住证,就必须持与好又多当地公司的聘用合同办理。

好又多为此与应聘者签署了时间不等的用工合同,这份纯粹用来应付当地劳动部门的用工合同只有一份,好又多与个人都不留底,公司方面也不备案。

也就是说,这份用工合同在好又多内部是没有作用的,好又多方面人士称,这是“假合同”。

这十八名台干中有人认为,他们在中国工作,就应该以中国的法律为准,也就是说,他们应该以与好又多签署的这份合同为准。

根据这份合同,他们的用工合同还没有到期,有的还有一两年,有的还有几个月,因此,他们将到相关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专业人士说,当地劳动部门并不会理会由好又多签署的用工合同是真合同,还是假合同,只要是由好又多盖章的用工合同,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用工合同。

好又多量贩超市由拥有台资背景的宏仁集团联合诚达集团掌舵人于曰江投资创办,于一九九七年在广州开设首家店,随后在中国十六个省的三十四个城市,共开设了一百零一家店。

去年二月外资沃尔玛集团收购了好又多,成为中国最大的外资连锁零售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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