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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大楼遮光 邻居争日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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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7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阮怡瑜/员林报导〕阳光不见了,大楼要负责?员林镇静修东路一百七十六巷居民6日向县府建设局及县议员陈素月陈情,指新建大楼遮住阳光,排油烟管全部面向住户,严重影响住宅品质,希望在住户与大楼建商完成调解前,不要发给建商使用执照。

县议员陈素月表示,该巷道内共有廿一户三楼半的住宅,但泰山公司于巷道旁建八楼高的大楼后,巷道内因高楼气流影响,冬天成了集风区,夏天时闷热难耐,更严重的是,大楼挡住阳光,住宅内又暗又冷,需成天开灯照明,而且大楼的排油烟管直接朝向整排透天厝,民众忧心将污染巷道内的空气。

陈素月说,住户希望建商改变排油烟管的设计,同时尊重居民的日照权,对于造成居民的日照损失,予以补偿,但建商不愿答应这些要求,为了解决居民与建商争议,将督促县府建设局安排双方进行建筑争议调解,并尊重居民意愿,在争议解决前,不要发放使用执照,以免影响民众权益。

建商表诚意 与住户协商

对此,泰山公司营建部经理詹仁谦无奈的表示,公司已经展现诚意与住民沟通,不但破天荒让巷内住户选择围墙的磁砖颜色,未来也将于墙边设置绿带,对于施工造成的损害,也都愿意赔偿。

詹仁谦说,至于日照权部分,巷道内的日照时间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要赔偿于法无据,而大楼与住户相距十一公尺,将来若经环保局监测,发现排油烟管确实有污染,公司一定会立即改善。

根据“建筑技术规则建筑设计施工篇”第廿三条第一项规定,建筑物在冬至日所造成的日照阴影,应使邻近基地有一小时以上的有效日照,即是所谓的“日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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