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瑾:常识普及:论政府(上)

力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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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0日讯】(一)“政府”的字面解释

“政府”,在《现代汉语词典》上的解释是这样的:“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即国家行政机关,例如我国的国务院(中央人民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二)“政府”不是“国家”

从上面的“政府”一词的解释就可以看出:政府与国家,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政府是政府,国家是国家,我们不能将两者混淆。

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我们中国人特别易犯的错误是,往往有许多国人将政府视为国家,将爱国简单地看成是爱政府。当然,这样说也许不贴切,因为“许多国人将政府视为国家,将爱国简单地看成是爱政府”可能不是真实情况,而是有些人故意如此宣传的结果。政府和国家,其两者是有区别的,我想不少国人还是非常清楚这一点的,只是,他们没有发言权,没有自由表达权,因此他们的真实声音我们没有机会听到罢了,而不是他们真的什么都不懂。

“将爱国简单地看成是爱政府”,这可以100%肯定地说,是有人在故意混淆视听,在那里瞎倒腾。

政府,绝对不是国家。政府,只是国家的暂时管理者,打个不怎么恰当的比方,政府只是国家的主人请来的暂时的“管家”而已。只是,在中国,这样的“管家”,在许多时候不安于“管家”的地位,而往往喧宾夺主,反客为主,将国家真正的主人——全体国民——排挤出去,晾晒在一旁,“管家”一跃而成为国家的主人在那里感觉良好地发号施令了。这样的情况,在中国的历史上是经常发生的。因此,“将爱国简单地看成是爱政府”就有了一定的市场规模。

(三)“政府”具有一种对百姓的“合法”伤害权

“政府”是“国家权力机关”之一,“即国家行政机关”。这就是说,“政府”象征的是权力,庞大无比的权力,和个人比起来的话。

面对“政府”这样的一种庞大无比的权力,我们每一个国人该怎样正确地认识呢?“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这是西哲说的。只要是权力,就有可能腐败变质,因此,就需要我们十分小心地对待它。“政府”,就是要我们时刻提防着的对象之一。

“总统是靠不住的”,政府同样是靠不住的。可以毫不夸张地这样说:任何权力都是靠不住的。

权力可以为公所用,也可以为私所用。因此,政府稍不留意,就会滑出它应该呆的范围——为公——而变质为“为私”。从而对个人,造成不应有的伤害。政府这种对国民个人的伤害,往往打着为公——公共利益——的旗号来实施的,因此带有很大的欺骗性,隐蔽性,很多时候不为个人所认知。有时候,个人意识到了,也往往苦于力量的寡不敌众,而不敢与之抗争。所以我说:“政府”具有一种对百姓的“合法”伤害权。当然这“合法”两字是打了引号的,其实质是不合法的。只是出于无奈,百姓视其为“合法”而已。

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政府”是我们不得不允许其存在的对自己的“合法”伤害,只是我们要尽量使这种“合法”伤害减少到最低程度。

(四)“政府”需要我们时刻监督着它

在人类的历史,不论是中国还是外国,几乎所有重大的人为灾难——人祸——都是“政府”一手炮制出来的。举两个简单的例子:①二次世界大战。毫无疑问,二战是人类历史上最大的人为灾难,是人类历史上迄今为止最大的人祸,其罪魁祸首就是当时的德国政府、日本政府、意大利政府策划发动起来的。②文化大革命。如果说二战是人类历史上最大的人为灾难,是人类历史上迄今为止最大的人祸成立的话,那么,文化大革命就是中国历史上最大的人为灾难,是中国历史上迄今为止最大的人祸。而文化大革命,就是当时的中国政府策划发动起来的。

天灾是可怕的,对国人的伤害是巨大的。但,天灾不是最可怕的,对国人的伤害也不是最巨大的。最可怕的是人祸,对国人的伤害最巨大的,也是各种各样的人祸。无疑,“政府”制造的“人祸”最为巨大,最为恶劣。

因此,对“政府”具有的那种对百姓的“合法”伤害权,就需要格外的提防。“政府”就像一个容易犯错的孩子,需要我们时刻监督着它。我们稍不留心,就可能让它伤害了自己。

2008、5、7

──转自力瑾速朽斋(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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