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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垦农民申请土地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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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24日讯】(大纪元记者苏泰安嘉义报导)在日据时期原垦农因错失登记机会而导致产权丧失一事,数十年来奔走无效,幸前陈总统的关怀,得以败部复活,让农民能有归还土地的机会。目前嘉义县政府地政处受理“原垦农民诉求还我土地实施计划”申请,将于二十五日截止,截至二十四日县府已受理一千八百七十五件。地政处为体恤农民交通往来费时,决定将截止时间从二十五日下午五时延长至六时,并呼吁尚未提出申请的原垦户把握二十五日最后一天机会。

嘉义县政府表示,日据时期不少世居山区的原垦农,因不谙法令,在光复初期政府办理土地总登记时,未在限期内申请登记,无法取得产权,导致所属土地被登记为国有土地。多年来原垦农成立自救会组织积极奔走,并陈情总统府“还我土地”,获得中央正面的回应,经中央召开跨部会专案会议协商后,订定“原垦农民诉求还我土地实施计划”,嘉县部分六月二十五日止受理申请,只要经中央审查确有产权证明且管理机关未表示异议者,将同意发还,以息民怨。

地政处长徐宝璋表示,申请案件经县府依当事人提出的证明权属文件进行初审后,转呈内政部专案小组进行复审核定;审核结果不符合发还条件者,由农委会和教育部邀请相关部会及学者专家筹组专案小组,在查明不妨碍国土保安原则下,解除林地编定,并完成编定用途,由林务局和国立台湾大学生物资源暨农学院实验林管理处造具土地清册(租约及租金底册等),移交国有财产局接管,并依国有财产法相关规定管理。

地政处强调,经查定不宜解编者,仍由林务局依林班地管制规定使用,如原垦农愿意离林,则以行政救助(现金救助)方式,鼓励其迁离原垦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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