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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立委何智辉涉违反超贷 高院:背信定谳不得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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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30日讯】(据中广新闻黄进恭报导)前立委何智辉涉嫌贪污背信案,高院二审宣判,合议庭认定何智辉违法超贷三亿元,还利用立委权势图利农林公司,犯罪所得高达两亿多元,重判十五年,褫夺公权八年,其中三个背信罪各判六个月部分就此定谳。

前立委何智辉被控八十四年担任苗栗县长,当时他投资久俊工商综合区开发案,因资金需求先向新竹商银违法超贷三亿,等取得久俊许可证,先后又向国华人寿借贷四亿元涉及背信。

另外他选上立委后,又藉由审查国科会预算权力,逼迫科学工业园区发放征收铜锣湾基地补偿金三亿两千万给农林公司,涉嫌贪污罪,前年遭台北地院重判十九年有期徒刑,褫夺公权八年。何智辉不服上诉二审,案经高院审理后作出宣判,高院合议庭认定何智辉确实触犯贪污罪,驳回何智辉上诉,至于三个各被判处两年背信罪部分,何智辉符合减刑要件 ,二审各改判一年,再经减刑后,何智辉三个背信罪各降为六个月,但两亿两千多万不法所得必须追缴发还给国科会。

何智辉贪污部分虽仍可再上诉,但背信罪属二审定谳,不得上诉,何智辉触犯背信罪部分就此确定。不过由于二审法院并没有谕知易科罚金折算标准,何智辉是否必须入狱服刑,仍要等执行检察官向法院声请订定执行刑,视法官是否订出易科罚金折算标准而定。至于配合违法放款的前国华人寿董事长翁大铭因背信罪一审遭判一年,高院仍判处一年,但经减刑降为六个月,得易科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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