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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新闻有法可管 NCC:可要求中华电信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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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慧敏台北25日电)朝野立委今天对壹传媒“动新闻”同声谴责,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今天表示,“动新闻”其实有法可管,NCC可依据儿童青少年福利法和电信法处理,并要求中华电信下架。

NCC主委彭芸表示,将在12月初审查“壹电视”营运执照时,把“动新闻”的因素纳入考量。她并允诺在1个月内提出处理“动新闻”的报告。穿透网路和手机的壹传媒“动新闻”,因为描绘犯罪过程或意外事件钜细靡遗,引发妇幼、社福团体关切。立法院交通委员会审查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主管有线广播电视事业发展基金预算,立委质询的焦点都在“动新闻”。

国民党籍立委罗淑蕾认为,“动新闻”对犯罪事件的描绘过于详细,如同“犯罪的教科书”,并对当事人造成二度伤害;民进党籍立委叶宜津也说,动新闻短短上线1周,已造成社会很大的不安,要求NCC拿出对策。

彭芸表示,“新闻就是新闻,没有动不动”,新闻的标准就是公平、客观、公正,媒体若达不到这种起码要求,NCC会一视同仁秉公处理。她说,NCC将在12月2日邀请学者就新闻是否以动画方式呈现,并预计12月初审查“壹电视”营运执照时,提供会议结论供审核工作小组参考。

但叶宜津质疑NCC此举是对“壹电视”未审先判,并表示新兴媒体推陈出新,要求NCC应订定相关管理办法和标准。彭芸表示会在1个月内提出对动新闻的处理报告。

NCC传播内容处处长何吉森表示,NCC早在5天前就接获民众申诉,NCC已将本案移台北市政府调查,结果发现服务器放在香港;不过,市府仍可依电信法第8条2项“以提供妨害公共秩序及善良风俗之电信内容为营业者,电信事业得停止其使用”,要求中华电信下架动新闻。

何吉森表示,儿福法26条也可制约“动新闻”,传内处官员今天已与内政部儿童局联系,建立协防机制。

此外,国民党籍立委李鸿钧和朱凤芝都建议,至少要先开出罚单,让民众知道政府正视此事,也让业者了解不能走法律边缘。彭芸也强调,不允许业者测试NCC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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