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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欠税豪奢户 台司委会提修法付政党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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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安芷娴台北25日电)前太电董事长孙道存积欠庞大税款仍豪奢,相对于市井小民无法缴纳遗产税而遭限制出境,国民党籍立委罗淑蕾等人今天于司法及法制委员会拟具相关修正草案,日后将交付朝野协商。

法务部常务次长吴陈镮今天率领所属出席立法院司委会,讨论立委拟具行政执行法第17条修正草案等并备质询。

质询一开始,法务部行政执行署署长林朝松因自行离开质询席回座拿资料,引发当时质询的国民党籍立委吕学樟不满,认为林朝松藐视立院,并喝斥林朝松离开,造成双方一度僵持。后经司委会主席吴清池居中调解,林朝松公开道歉,僵持状况始得解除。

提案部分,罗淑蕾等人认为破产法已超过16年未经修改,许多不肖人士利用法律漏洞,不仅逃避庞大债务,私底下仍能豪奢度日,因此今天提案修正行政执行法第17条,建议针对欠税款人“具有履行义务可能”,以及日常消费豪奢的定义,主管机关应视情况明定标准。

吴陈镮表示,法务部先前已拟具行政执行法第17条之1的修正草案,即一般所称“禁奢条款”,明定主管机关得禁止欠税款人做特定消费或投资的项目范围,因此建议将立委今天的修正草案与法务部修正草案并案付审。

另外,针对欠税款人限制住居的规定,罗淑蕾等人另提案增订行政执行法第17条条文,建议就遗产继承人缴纳遗产税部分,行政执行署不得因其他继承人未缴纳剩余遗产税款,而处分已缴纳者限制出境。

罗淑蕾表示,现行法律并没有苦民所苦,当一般民众须缴纳遗产税时,即使已依法缴纳税款,却可能因为兄弟姐妹等其他法定继承人未缴税,而遭处分限制出境,并不符合宪法所保障的人身自由权。

吴陈镮则表示,遗产税为继承人的固有义务,并非继承而来的债务,因此每一位继承人皆共同负有缴税义务,假使增列立委所拟具不得对其限制住居的条文,可能反而造成不肖人士恶意规避执行,因而建议不予修正。

最后经司委会决议,上述2条修正草案与法务部日前拟定的禁奢条款,日后一并交付政党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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