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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协议虚晃一年 毒奶受害业者求偿无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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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4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涔溪台湾台北采访报道)江陈四项协议签订届满一周年,立法委员田秋堇长期追踪日前因三聚氢胺受害台湾厂商求偿状况,发现没有任何一家厂商获得赔偿,大陆方面对我方赔偿要求多半相应不理,“两岸食品安全协议”毫无作用,一年下来,12家业者已放弃聘律师求偿,对于所谓两岸协商机制信心也告溃散。

去年9月初三鹿毒奶粉流向台湾消息曝光,接连发生山东都庆公司输往台湾的奶精含毒,卫生署发现大陆奶精制品半数含三聚氢胺,要求24小时全面下架进行检测,一时间人心惶惶,多家业者进口原料受污染,损失惨重。台湾政府允诺透过“两岸食品安全协议”建立源头管理及求偿机制,协助受害厂商向中国求偿。去年11月4日,两岸正式签署该项协议。

今年1月海基会第一次函请大陆海协会,处理因三聚氢胺受害的12家厂商提出的求偿案件,半年内海基会共去函5次,海协始终没有回应,最后仅回复承认山东都庆、石家庄三鹿及黑龙江鸿佳等3家输台产品确实含有三聚氢胺,但对于赔偿事宜推给地方政府,没有提出任何具体办法。

田秋堇说,经历一年,所有厂商都失望透顶,连聘请律师向中国求偿的信心都没有了。她说:“今年6月我主动询问12家有意求偿厂商,需要什么协助时,只有一家厂商敢来跟我谈,所有的厂商都失望透顶了,不希望再曝光,不希望再唤起大家对三聚氢胺的惊恐。”

其中一家厂商谈到了受污染原料的销毁问题,田秋堇说:“直到今年6月,他们受到污染的产品,卫生署还不敢开销毁封存的证明。没有任何的证明,将来要如何跟中国求偿。所以,这些业者只好将这些污染原料存放起来,还要自己花钱租厂房贮存。”

田秋堇指出,“销毁封存产品证明”是受害厂商向中国企业求偿的重要证据,日前卫生署已接获10件县市卫生局开出的监毁封存产品证明,但是,两岸食品安全协议签定一年来,卫生署去函中国卫生部,要求认可台湾主管机关核发的销毁封存证明,但大陆方面至今相应不理,没有任何回应。

对于厂商求诉无门,立委黄淑英质疑,“当时签订协议只是为中国三聚氢胺难堪解套而已!”签署一年,争取到赔偿的案件“连个影子都没有”,一年内开过两次食品安全研讨会,“大拜拜开完,对我们厂商要求赔偿都没做任何的处理讨论。”

黄淑英要求,卫生署和陆委会要有强硬作为,协助受害厂商向中国求偿。如果在第四次江陈会前,大陆方面仍无具体回应,应发动国人拒绝第四次江陈会在台举行。

三聚氢胺事件求偿大事纪

2008/09/13 媒体批露三鹿毒奶粉流向台湾
2008/09/24 卫生署发现过半大陆奶精含毒,要求全面下架
2008/09/30 行政院长刘兆玄要求中国道歉,并承诺协助厂商求偿
2008/11/04 签署“两岸食品安全协议”,强调源头管理与求偿机制
2008/11/14 大陆都庆公司承认奶精含三聚氢胺,台17家业者拟求偿
2009/01/05 海基会第一次发函请海协会,催促求偿事宜,毫无回应
2009/05/11 海基会第五次发函请海协会,催促求偿事宜,毫无回应
2009/06/17 立委要求卫生署就“销毁封存产品证明”发函海协会
2009/07/07 海协会首度回复,将督促地方政府要求三家企业处理赔偿
2009/08/17 海基会发文海协会,询问如何督促三企业处理求偿案件
08/17迄今 海协会没有任何回应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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