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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团:性别平等专责机构 须法制化专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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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翁翠萍台北25日电)妇女新知等妇女团体今天发表联合声明,要求政府未来不论采取那一方案设立“性别专责机构”,都要做到机构法制化、人才专业化、具社会能见度及可责度,使机构功能更完整。

行政院组织改造推动小组决定行政院维持妇女权益促进会,另在院本部设立“性别平等处”,以落实总统马英九建立行政院最高层级性别平等专责机构的选举承诺;部分妇女团体认为这与过去民间主张设立部会级性别平等委员会并保留妇权会的方案大不相同。

妇女新知、女学会、台湾妇女团体全国联合会继日前要求政府广开公听会获善意回应后,今天再度声明提出对政府设立性别专责机构的三点期待,基本原则是不可扭曲性别平等的理想愿景以迁就政府组织。

声明第一项期待是性别专责机构要做到机构法制化,应制定“性别平等基本法”,明文确立法案主管机关,列举性别主流化各项业务内容和六大工具例行作法、专责机构运作方式;赋予性别专责机构的法定地位。

其次,妇团主张性别专责机构的人才要专业化,将来行政院秘书长、副秘书长、政务委员至少一人具备性别平等专业背景及经民间妇团推荐程序担任性别机制的委员,协助性别机制运作,统合各项性别政策的实效。

妇团还主张社会能见度及可责度,包括行政院应每年公布“性别平等年度施政白皮书”,政府并应保持资讯公开透明,持续在网站公布性别平等专责机构各类资讯,使民众清楚性别专责机构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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