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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配偶在台工作权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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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4日讯】(大纪元记者耿豫仙、林采微综合报导)大陆配偶的在台工作权将有所调整,台湾立法院23日初审通过“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放宽合法入境的大陆配偶,通过面谈,可进入“依亲居留”,在台享有工作权。大陆配偶继承权也获得放宽,取消陆配继承不得超过新台币200万元的规定。

至于陆配身份证取得从8年缩减为6年的修正案,则朝野版本意见不一,交付朝野协商。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审查两岸人民关系条例部分条例修正案,取消团聚2年限制,只要合法入境,通过面谈,不需要另外申请,即可享有工作权。

但立委翁金珠担心,即刻开放,将有11万的大陆配偶可投入就业市场,以目前全台失业人口高达63万人的情况下,放宽陆配工作权无疑令失业问题雪上加霜。

翁金珠提及面谈机制的重要,她表示,两岸婚姻面谈机制在2003年启动,申请结婚由34,600多人降到10,000多人,同时大幅降低假结婚及结婚一至二年离婚的情况。根据内政部公布,假结婚目前为7%,结婚二年后离婚由16.5%降为12.5%,一年后离婚由10%降为5.7%。

翁金珠说,面谈的机制起到很大的影响。同时,从劳保财务负担来看,马上放宽陆配的工作权限,劳保的福利负担马上增加。

陆委会主委赖幸媛指出,陆配大多从事国人无意从事的工作,包括餐饮业、看护业或在传统市场进行买卖。

开放陆配工作权,经劳委会评估不会影响本地劳工的就业问题。根据劳委会统计,住宿、餐饮业长期缺工;长期照护市场需求是24万人,但目前只有4万人从事相关工作,不致影响。

据统计,修法后将有5万陆配得以合法工作。包含目前在团聚阶段尚无工作权的陆配约有3万2千人,以及依亲阶段5万人中,2万人尚未取得。

赖幸媛强调,大陆配偶就是“台湾媳妇、台湾女儿”,无法正常享有工作权并不合理。

至于,行政院提案将让陆配取得身份证的时间,从现行的8年缩短为6年,也就是将团聚改为过渡阶段,取消团聚需2年的规定,让陆配一入境就可以申请依亲居留。但此条款,立委间有不同版本,尚无共识,最后交付朝野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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