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内政部:持续与宗教团体沟通宗教团体法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6月1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谢佳珍台北11日电)部分佛教界人士批评宗教团体法草案绑架宗教自由,内政部今天表示,将持续沟通,或做必要调整,使宗教团体法尽速完成立法,符合各宗教的共同需要。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4月6日初审通过宗教团体法草案,明订法施行前,寺院、宫庙、教会附设纳骨、火化设施已满10年者,视为宗教建筑物一部分,让寺庙已设纳骨设施取得继续使用的合法依据。

部分佛教团体今天在平面媒体刊登广告批评“宗教团体法绑架宗教自由”,主张宗教建物、纳骨塔应就地合法。

内政部对此表示,若在殡葬管理条例施行后所设置的纳骨、火化设施,应依据法律规定办理,但在此之前已存在者,就必须在宗教团体法草案中予以适当规范。

内政部说,立法院初审通过的宗教团体法草案,目的是在提供宗教多元发展及维护宗教自由,对于部分佛教团体的疑义及诉求,内政部会持续沟通及说明,或做必要的调整,以使宗教团体法草案尽速完成立法,真正符合各宗教的共同需要。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