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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卫署调降炸油换油基准 未改善最高罚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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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2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慧敏台北25日电)餐饮业油炸油引起大众关切,台湾卫生署今天邀集专家学者开会决定,将换油基准从现行的酸价值2.5调降为2.0,未来超过改善期限而未改善的业者,将被处以新台币6到30万元罚锾。

卫生署食品卫生处副处长谢定宏会后表示,今天会议达多项共识,由于现行油炸食物复杂、操作过程差异大,油炸油的更换时机无法以天数规定,因此建议修正卫生署原订酸价(AV)值从2.5调降为2.0,但卫生署强调这是换油基准,不是食品安全的指标。

为了让业者落实酸价值的监测,会中建议卫生署采用快速检测试剂,并交付县市卫生局立即进行油炸油稽查相关工作。

谢定宏表示,酸价值调降即日起施行。卫生机关将依据食品良好卫生规范第8条规定予以限期改善,如逾限期改善不改善者,将会被处6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锾。

谢定宏同时指出,除了酸价值,会中学者专家也提出针对摊商采取“油耗味”(油氧化后的游离脂肪酸味道)的方式,做为换油标准。

此外,会中建请卫生署逐步针对油炸油食物中可能产生的健康危害因子进行相关研究。卫生署将在明天邀请大型餐饮业者召开“餐饮业油炸油管理会议”,要求业者对油炸油标准作业流程进行管控;并辅导业者建立油炸油品质、使用添加物的正确规范,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卫生署呼吁所有餐饮业者应以消费者健康为第一考量,养成“油质劣变时立即换新油”的习惯,确实做好餐饮卫生自主管理,切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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