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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不熄火 超过3分钟要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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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10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陈维仁/竹市报导〕短暂停车不喜欢熄火的驾驶请注意,7月起一般机动车辆停车超过3分钟未熄火,如果被新竹市环保局稽查发现,将依违反空气污染防制法裁处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锾。

所有机动车辆受管制

新竹市环保局去年10月7日公告“辖区内机动车辆惰转超过3分钟未熄火为空气污染行为”,同时分2阶段实施。第1阶段自今年元旦起施行,以营业用车辆及市府公务部门车辆为管制对象,第2阶段自7月1日起施行,以所有机动车辆为管制对象。

机动车辆停车等候违反前述公告规定者,依违反空气污染防制法第31条第1项第6款,处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锾。

最高可处10万元罚锾

管制对象包括汽、机、柴油车,但游览车、公车、校车等惰转以15分钟为限,消防、救护、警车等特种用途车,以及载运冷冻物品的车辆则不列入管制范围。

环保官员表示,近日已派员到车站、停车场等地进行宣导,尚未实际祭出铁腕,但习惯停车不熄火的驾驶,切记尽快改掉恶习,不要跟自己的荷包过不去。

环保局说,机动车辆停车不熄火不仅污染环境,更浪费能源,研究资料显示,汽车长时间惰转会造成引擎燃烧不完全,增多积碳,加速引擎机件磨损,并排放有害物质,影响民众身体健康,同时机动车辆引擎空转产生出来的二氧化碳,更是造成地球暖化之温室气体。

另有研究指出,汽油车每天如减少怠速半小时,1年可节省600公升汽油,柴油车则可省400公升柴油,小小熄火动作能为自己省下不少油钱。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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