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歐盟學生新移民制度具體建議出台

人氣 1
標籤:

【大紀元10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葉舟都柏林報導)愛爾蘭司法部9月22日公佈了一個非歐盟學生新移民制度的最終報告和建議。去年9月司法部長就這一移民制度面向公眾進行了一個多月的諮詢,這份50多頁的報告概述了諮詢過程,學生移民制度中的一些關鍵問題並提出了相關的具體建議。

去年9月1日,愛爾蘭司法部長公佈了「複查非歐盟全職學生移民制度」並面向公眾諮詢,諮詢期到去年10月9日結束。一個包括司法部在內的跨部門委員會對公眾諮詢後所得的意見進行調查,幾個關鍵問題包括:居留期限;學生移民制度的分層;學校的質量訂級;檢驗和監督發牌制度;簽證系統和學生打工等。委員會從高等教育,繼續教育和英語語言教育等三個方面對非歐盟學生新移民制度提出了建議,出具了最終報告。

報告和建議要點:
一、新學生移民制度的框架和時限
1.新的學生移民制度2011年1月1日開始實行。兩類課程設定學習時限:學位課程,語言學校和非學位課程。學位課程是指在具有國家認證資格(NFQ)7級或以上的高等教育課程;語言學校和非學位課程是國家認證資格5-7級的語言學校或其他學校的課程。在愛爾蘭就讀這個類別課程的總計時間為最多3年。如果將學位課程包括在內,居留的最長期限為7年。學生需要計劃如何在7年內完成自己的學業計劃。但是下列情況7年時限可延長。

-博士水平的課程,或者課程時間較長(如醫學),不能在7年內完成的。
-一些特殊情況,如因病不能在7年內完成的。

2.就讀學位課程的學生要求證明有學業進步(如通過考試),以保持學生居留許可。

3.新辦法下,學生的居留許可每年到期時需要續簽,學生需提供在新學年中開始新課程學習的證明。

二、現有學生適用過渡辦法:

1.學生居留許可在2011年1月1日之前到期(以護照加蓋印章和GNIB卡上的日期為準),將適用目前的法律。如果出勤率和學業進展符合移民新辦法的規定,可自由報名就讀更高課程。

2.居留許可在2011年1月1日或以後到期,分為兩個類別
*語言學校和非學位課程
就讀這類課程的學生,在愛爾蘭合法居留不滿3年的,按最長為2年計算,可繼續申請同類課程,但總共不 能超過3年的時限。已經超過3年的時限,如想繼續居留的唯一途徑只有繼續深造,申請學位課程。
*學位課程
就讀學位課程,在愛爾蘭居留還不滿7年的,將給予續簽(按每年續簽的方式)到7年期滿,而已經超過7年,則需要就讀研究生或者博士學位才能獲得學生居留許可。

3.學生居留許可超期的過渡辦法
新移民制度實行後,學生居留許可超期,將給予6個月的延長期。學生在這6個月期間可以找工作,申請工作簽證和綠卡,獲得批准後簽證類型將轉為工作簽證。但如果申請失敗,將不能再重新作為學生註冊。

三、學生打工
在學期之內,每週可工作20小時,放假期間可工作40小時。

四、會計專業學生
和其他學術課程不同,會計專業證書機構需要學生通過執業證書考試的同時,擁有3年或以上的工作經驗。關於這類學生工作的問題需要考慮在內。

五、學生實習
國家認證資格NFQ7級以上的課程需要學生進行實習,一般為1到2年,作為課程的一部份,新制度應允許實習期進行工作。實習期不能超過整個課程的一半,但也可能在界定工作和實習方面存在問題。

六、其他
學生不能開公司;非歐盟學生的家庭團聚仍沒有批准;學生需要購買私人的健康保險,如果領取愛爾蘭的社會補助將不能獲批居留權。

該報告指出,對國際學生提供教育服務,不僅每年能給愛爾蘭帶來約10億歐元的收入,還能促進文化交流,加強和其他國家的聯繫。吸收科研領域的國際學生也有利於幫助高校開發更新。但是移民政策的制定者們卻認為這些想法非常幼稚。從發展中國家想來到發達國家的最簡便的方法就是用學生的身份居留,經濟移民在全球已經成為一個現象。事實上,愛爾蘭很多移民法律被濫用都和學生移民的違法有關,包括利用假學校,學生不上課等,雖然只是少數,但是改革學生移民的法律環境已成為必要。

報告還稱,政府已經通過了解決此事的雙軌辦法:首先司法部將改革學生移民制度,保障政策的正常運作和這一行業的開發,防止移民政策被濫用。另一支柱就是教育部長宣佈的建立一個高水平的國際教育集團,其中合併後的證書認證機構將被賦予規範國際教育機構的權力。目前愛爾蘭國家證書認證局 (NQAI)已經接管了負責英語語言學校的諮詢委員會((ACELS),管理國際學生註冊和學生合法打工等事項。

相關新聞
法逐吉普賽人 歐盟揚言興訟
遣返羅姆人議題 歐盟峰會熱議
是否限制移民人數 英政府內鬨
移民設限問題 英國聯合政府內部意見分歧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