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媒:力拓案折射中國法律系統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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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林俐澳洲編譯報道)澳洲人報亞太編輯卡爾利克(Rowan Callick)27日撰文表示,中國法院對澳洲鐵礦巨頭力拓公司4名僱員的審理,提醒了世人中國的法律是為誰服務的,誰擁有它?

文中指出,儘管力拓公司僱員胡士泰及其他3名同事在法庭認罪,但他們的認罪可能是為了獲得減刑,因為在中國,98%的指控都最終成立。但是,他們的認罪並沒有給我們信服的答案。

文章還說,首先,為什麼在中國這個賄賂和侵犯商業機密如此普遍的國家,單單這4人被指控?但我們知道力拓拒絕了中國鋁業股份有限公司向其注資19%股份的請求。

第二,為什麼他們4人被指控受賄,而不是行賄?他們用什麼交換呢?誰是受害者?如果受害者是力拓,那為什麼不問問力拓是否想要他們受到指控呢?

向他們行賄的那些人會怎樣呢?這意味他們4人在鐵礦供應吃緊的中國市場上被人賄賂以求得鐵礦石的優先供應,但我們無法真的知道。他們試圖竊取商業機密的指控又怎樣呢?對該指控,只有一人認罪,顯然,其他3人否認這一指控。但因為這只是不公開庭審的一部份,我們還是不得而知。

曾經有人推測「竊取商業秘密」是為了鐵礦年度基準價格的談判而採取的策略。但是,眾所周知,在其它國家,公司在談判時與競爭對手的僱員或客戶交談只是一種聰明的做法,而不是犯罪。

沒有接手太多刑事案件經驗的上海著名律師段祺華,被任命為胡的律師,但在上週庭審時,他卻沒有出庭。

澳洲第三大的鐵礦供應商Fortescue的總裁弗萊斯特(Andrew Forrest)認為,該案件不會破壞澳中關係,但無疑對中國卻有損害。這起案件教育了澳洲人,讓他們對中國高度政治化的法律系統感到震驚。同時,也警告那些在中國外企供職的中國出生的經理們,無論他們持何種國籍,他們最終應忠於人民共和國。執政的中共需要澳洲的資源幫助其發展經濟。但現實是,關鍵的決定最終得服務於政治目的,有時這就需要將商業規則棄之一邊。

另悉,胡士泰的律師金春柳表示,胡士泰承認分別在2008年12月和2009年1月收取兩次賄賂,共計991,954澳元,主要用於幫助他童年的朋友,因為他們在金融危機時陷入困境。他真誠的為自己的錯誤道歉,特別是向力拓。

力拓案本週一將下判。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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