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媒:力拓案折射中国法律系统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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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8日讯】(大纪元记者林俐澳洲编译报道)澳洲人报亚太编辑卡尔利克(Rowan Callick)27日撰文表示,中国法院对澳洲铁矿巨头力拓公司4名雇员的审理,提醒了世人中国的法律是为谁服务的,谁拥有它?

文中指出,尽管力拓公司雇员胡士泰及其他3名同事在法庭认罪,但他们的认罪可能是为了获得减刑,因为在中国,98%的指控都最终成立。但是,他们的认罪并没有给我们信服的答案。

文章还说,首先,为什么在中国这个贿赂和侵犯商业机密如此普遍的国家,单单这4人被指控?但我们知道力拓拒绝了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其注资19%股份的请求。

第二,为什么他们4人被指控受贿,而不是行贿?他们用什么交换呢?谁是受害者?如果受害者是力拓,那为什么不问问力拓是否想要他们受到指控呢?

向他们行贿的那些人会怎样呢?这意味他们4人在铁矿供应吃紧的中国市场上被人贿赂以求得铁矿石的优先供应,但我们无法真的知道。他们试图窃取商业机密的指控又怎样呢?对该指控,只有一人认罪,显然,其他3人否认这一指控。但因为这只是不公开庭审的一部分,我们还是不得而知。

曾经有人推测“窃取商业秘密”是为了铁矿年度基准价格的谈判而采取的策略。但是,众所周知,在其它国家,公司在谈判时与竞争对手的雇员或客户交谈只是一种聪明的做法,而不是犯罪。

没有接手太多刑事案件经验的上海著名律师段祺华,被任命为胡的律师,但在上周庭审时,他却没有出庭。

澳洲第三大的铁矿供应商Fortescue的总裁弗莱斯特(Andrew Forrest)认为,该案件不会破坏澳中关系,但无疑对中国却有损害。这起案件教育了澳洲人,让他们对中国高度政治化的法律系统感到震惊。同时,也警告那些在中国外企供职的中国出生的经理们,无论他们持何种国籍,他们最终应忠于人民共和国。执政的中共需要澳洲的资源帮助其发展经济。但现实是,关键的决定最终得服务于政治目的,有时这就需要将商业规则弃之一边。

另悉,胡士泰的律师金春柳表示,胡士泰承认分别在2008年12月和2009年1月收取两次贿赂,共计991,954澳元,主要用于帮助他童年的朋友,因为他们在金融危机时陷入困境。他真诚的为自己的错误道歉,特别是向力拓。

力拓案本周一将下判。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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