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赫章縣法院:判決在前 開庭在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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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1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唐明採訪報導)貴州赫章縣朱明鄉村民閆成方,被橫行一方的惡霸陸朝興用刀棍將他一家三代十六口全部趕離了家園,並被霸佔了50畝耕地和50畝山林,還有一套700平方米的住房。十五年後閆成方纔得以收回耕地和被砍得精光的山林,但房屋卻收不回來。經法院受理後,更讓閆成方不得其解的是:判決在前,開庭在後。

開庭只是走形式

「我是2009年11月9日提出控告,16天之後才立案,2010年1月29日發出傳票,到3月10日才定在媽姑鎮中心法庭開庭,但法官沒來,又改在赫章縣法院開庭。」

「第二次開庭的時間是5月31日,等我到庭之後又延期到6月3日。我按時去了後,法官又延期到了2010年6月4日才開庭,而且在兩個被告缺席的情況下,草草的完成了開庭審理這個形式。」

「就這樣隨心所欲的折騰,與我心目中那莊嚴、神聖的法庭形象大相逕庭,6月9日下發的判決更讓我大吃一驚,該判決書早在2010年3月16日就已經寫好判決結果了。」

被霸佔了全部財產

據悉,閆成方1980年承包了50畝耕地和50畝山林,但同鄉的陸朝興很是妒嫉他,到處放風說:「木營村的松林和灣子兩組的土地都是他陸家祖上的,現在到了歸還土地的時候了。」

1995年10月,閆成方審批了砍伐部份木材的手續,正在自己承包的山林中砍伐樹木的時候,陸朝興父子帶來了幾十人,說是砍了陸家祖上留下來的樹,並大打出手,閆成方的弟兄三人被打得傷痕纍纍而逃。隨後陸又多次去他家中騷擾,揚言要殺盡全家,他們都害怕橫行一方的這家惡霸,一家老少全都逃離了自已的家園。就這樣,留下的山林、耕地和房屋全都被陸朝興一家霸佔而去。

沒有給被告實質性的判罰

2008年8月在朱明鄉政府的調解下,閆成方回到了闊別十五年的家鄉,但房屋依然被陸朝興的親家郭昌志佔有,拒不退還。

閆成方表示「郭昌志出示了賣房合同書,上面沒有我父親的親筆簽字,沒有簽字的時間地點,也沒有一式二份的字樣,沒有註明房子和土地的具體地址和方位,法院也認定了該合同不且備法律效力。」

「一張欺詐假合同後面是一系列暴力犯罪行為,法院對此沒有作出任何表示、追究和賠償,相反還要我受害方負擔一半的訴訟費,更不得其解的是判決在前,開庭在後,我懷疑有暗箱操作。」

閆成方不服,依法向畢節地區中院提起了上訴,2010年8月立案,但至今還沒有任何回音。


傳票(當事人提供)

判決書(當事人提供)

判決書(當事人提供)


判決書(當事人提供)

判決書(當事人提供)

判決書(當事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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