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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非法器官移植 推動器官捐贈

前加拿大亞太司長大衛‧喬高(中)、與加拿大著名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於(左),拜會台南市議會。(攝影:賴友容/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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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6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賴友容台灣台南報導)前加拿大亞太司長大衛‧喬高、與加拿大著名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於29日下午拜會台南市議會,由祕書長黃恭喜接待,並參加台南市議員李文正在市議會召開的「台灣人不可不知血腥的活摘器官暴行」記者會。

代表台南市議會接待的祕書長黃恭喜表示,地方民意機關的台南市議會同樣重視人權問題,他很佩服兩位來賓為人權服務的精神;喬高則建議把「到中國做器官移植,有可能使用到法輪功學員器官」的議題,放在市議會的網站上讓市民知道,黃恭喜認為沒有問題,他會與議長討論如何放上網站。

當知道台南市議會已於2006年決議通過「譴責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暨非法販售人體器官」時,喬高說非常好,並希望能拿到通過的決議文;喬高並關心台灣政府是否切實實施議案,他希望議會繼續追蹤並能加以宣導決議文。

市議員李文正表示,對法輪功學員在中國沒有自由、民主、人權的痛苦,他感同身受;他認為到中國移植器官不人道、不人權,有道德上的問題,因這個健康器官可能是傷害另一個生命才得到的。

對於病患是否有權利得到器官問題,前來致意的台南市副市長顏純左驚訝表示,病患有權利嗎?他說,所有的器官移植都必須經過法律嚴格規範的程序,透過公平、嚴謹的程序處理,每個人有權利捐贈器官,但要給誰必須由法律處理。

橋高認為能執行才是重點,顏純左則表示,法要執行才算法,不能執行的法只是讓民眾違法的條例,雖無法限制但能做呼籲,到不仁道社會的中國移植器官有風險,來源也不清楚,至於要不要去移植是個人的選擇。

改善到中國移植器官問題,顏純左建議推動「器官的受益者必須是器官捐贈者」立法,讓器官移植以順位排序,器官捐贈者才能是器官的受益者,解決台灣器官來源不足的問題,才能讓病患不到中國移植器官。

橋高說中國一年僅有37個捐贈者,兩岸同樣受制於文化觀念的限制,他不相信會有很多人願意捐贈器官,他強調,移植來源是在被謀殺下得來的器官,這難道不是犯罪的行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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