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強拆 60年勞動成果被掠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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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7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李美坤報導)沒錢租房,靠拾荒度日,福建省莆田市村民薛金協,原本擁有380多平方米的祖遺宅基地,9間平屋,四年來相繼遭政府強拆,沒給任何補償,一家人從此無奈過著流浪的生活。

薛金協在接受大紀元記者採訪時說,在農村,房子是一家人的最大財產,也是他們家60年辛勤勞動的成果。2005-2009年四年間他家380多平方米的祖遺宅基地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相繼遭政府強拆,沒給任何補償,現在上把年紀的他,不知家往何處安?


家產被掠奪,村民只能隨處找個遮風避雨的地方。(網路圖片)

房屋遭強拆、掠奪

2005年底荔城區護城河四期片區改造時,拱辰村有9戶村民被列入與政府合辦的「莆田市梅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拆遷範圍。薛家原有合法平屋9間,圍牆內埕地100多平方米,和380多平方米的祖遺宅基地,有1991年莆田市人民政府頒發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被強拆後沒有賠償也沒有店面及套房產權置換。應歸屬薛家的部份被拱辰村截留。

2007年,荔城區護城河五期片區改造,薛家合法財產又遭區政府掠奪。荔城區護城河五期片區改造中,遭暴力血拆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競成了一張廢紙。區人大副主任黃金發,拱辰辦書記吳文恩,拱辰辦主任陳玉源和片警姚玉興及警號為540143、540158、540164、540154、540169、540151等警察直接參與了對薛家的強拆。

2009年10月12日上午,政府派來大批人力物力,對拱辰村進行暴力血拆,第一家強拆,戶主韓國忠被打休克,丟棄垃圾堆。薛家是第二戶被強拆,當天家中無人,雖僥倖逃過無妄血光之災,但唯一安身之地成殘垣斷壁,滿目瘡痍。家中一切財產沒了,貴重之物成了拆遷官員囊中之物,他們拿不走的東西全埋在廢墟之中……。  

2011年1月8日,在自家宅基地上的臨時住房,又被拱辰大隊調解主任許鴻武、聯防隊長肖志福(協警)帶領十多個不明身份的人強拆。因事先不知情,人不在家。雞、鴨埋在廢墟中,部份財物丟失。

此後,薛家先後在路邊,樹林中等處搭建的住屋都被拆掉,現在只好住在山中,給生活和精神上造成了極大的傷害。他說:「真的是沒有活路了。」拱辰村被拆遷戶沒有一戶給「過渡費」和「週轉房」。

知情人阿祥也證實了薛家被強拆的事實。

無奈上訪,漫漫維權路

2007年拱辰村民向市法院申請狀告市建設局違法違規發放「拆遷許可證」,違法強拆,市法院不予立案受理。

2010上訪,荔城區拱辰街道建設規劃站,在[2010]009號文件裡是這樣回復的,「位於莆田市中心規劃區內,按規定未經規劃,建設和國土資源等相關部門審批,無辦理任何建房手續,屬違章建築」。荔城區拱辰街道建設規劃站是2002年以後才成立的單位。1991年已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的房屋,還要再經所謂「街道建設規劃站」審批,否則是違章建築。

薛還講,這幾年去了各級政府上訪,都沒人管,因為上訪的事,這一年多一直被監控,出不去,否則就被抓。

薛還表示,2011年3月6日,他的兒子隨鄉親上北方打工,杳無音信十天,原來被當成「上訪戶」,剛離開莆田地域,在福清市漁溪被莆田警察,警號為540112和540125跨界非法押回莆田,關進莆田軍分區招待所(莆田政府租用作黑監獄),家人未獲告知不知情,失去人身自由、非法拘禁長達十天之久。違法違規不開具關押理由及釋放的文書。至今莆田政府未作道歉和賠償,莆田至漁溪40公里路程,警方竟然向他們竟收了600元車費。

此後大紀元記者在接通拱辰村書記徐建成和孫主任的電話向他們瞭解薛家的情況時對方不接受採訪把電話掛斷。

薛金協希望媒體呼籲有關部門對拱辰村原黨委書記蔡金榮,拱辰辦原書記吳文恩等著手調查,還其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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