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教人數達6萬 鐵流:不廢除天理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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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10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王量報導)大陸的勞教制度嚴重侵害公民人權,公安機關無須經法庭審訊,即可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大陸司法部近日透露,目前大陸被勞教人員數量有6萬多,自勞教制度實施以來,被勞教人員最多時達到30餘萬人,最少時也超過5000人。大陸各界民眾呼籲直接廢除勞教制度,「勞教制度不廢除,天理不容」。

目前被勞教人數高達6萬多人

大陸的勞動教養制度是世界上獨一無二的司法制度,公安機關無須經法庭審訊,即可將公民投入勞教場所實行最高期限為四年的限制人身自由、強迫勞動等措施。這一制度是中共從前蘇聯引進的,被指嚴重侵害公民人權。

18日,司法部司法研究所所長王公義在薊門決策論壇上透露,目前大陸被勞教人員數量有6萬多,自勞教制度實施以來,被勞教人員最多時達到30餘萬人,最少時也超過5000人。

這僅僅是官方公佈的數據,有學者認為,實際的勞教人員人數,肯定要超過這一數據。

國際上有一個公認的司法準則:要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必須經過公正的司法程序,由獨立的法庭來裁決。而按照大陸的憲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法規,也必須由人大立法。

一年的時間內,最多時30多萬人不經過司法程序就被限制人身自由,這無疑是巨大的罪惡!而這一罪惡的直接原因就是勞教制度。

鐵流:勞教不廢除 天理不容

中共官媒10月9日發佈消息稱,政府已在就勞教制度的改革進行研究。但是,官方只承認勞教制度「一些規定和認定程序存在問題」,仍稱「勞教制度有法律依據,為維護中國的社會秩序發揮了重要作用。」

對此,年近八十的大陸著名的作家、記者鐵流先生10月20日向大紀元記者表示,勞教制度違反憲法,早就應該取締。他說:「勞教制度一直存在了50多年,不是改革的問題,必須徹底廢除。不廢除,天理不容。」

鐵流稱,他是勞教制度的受害者,1957年,他被劃為右派,開除公職後送勞教,「當時沒經過任何法律程序,是工作單位宣佈勞教決定的。」

鐵流介紹說,勞教從1957年開始,是當時專門為打擊右派而設立的,當時官方說有58萬右派,而實際上有300多萬。「他們都一樣,政府沒有辦法用法律來處理,就送勞教。」

鐵流說:「勞教和勞改一樣,勞教所內面照樣打人、捆人、吊人,照樣暗無天日,甚至比監獄還要黑暗、可怕,裡面還要小監獄、集訓隊。」

鐵流認為,勞教制度是中共政權直接對人民進行鎮壓。「如果對政府異議、或覺得不對,就送去勞教,不經過法律程序。勞教是極端黑暗、極端殘暴、極不人道的怪胎,應該堅決的取締,這就是中共政權違反人權、違反人性的一個典型的罪惡的東西。」

律師:勞教制度必須廢除 不是改革

許多大陸法學界人士,也呼籲直接廢除勞教制度。

廣州知名的律師唐先生表示:「勞教是一個暴政,必須無條件的廢除,不是改革的問題。」

唐律師認為,如果廢除勞教涉及的問題比較複雜,要花一定時間,那是另外一個問題。「在價值判斷和最終的取向方面,通過另外的形式保留(勞教),那是不許可的,必須得廢除。」

北京律師劉先生也表示:「勞教制度必須廢除,而不是改革的問題。勞教制度的存在,很容易導致侵犯人權。」

劉先生稱,在勞教制度下,公安機關有勞教的直接決定權,不需要通過任何司法程序,而且控制公民人身自由的時間長,用起來比較方便,這是廢除勞教制度的一大阻力。

「勞教制度改革只是一個鬧劇」

也有學者對勞教制度的改革、甚至存廢都冷眼旁觀。

大陸學者談先生表示,勞教制度的存在,是一個正常法制社會的恥辱。「勞教制度不是改不改的問題,甚至也不是廢不廢的問題。」

談先生表示,勞教制度的存在只是一個表象,我們應該就此追究:為甚麼勞教制度可堂而皇之的在中國實施了幾十年?引進的目的是甚麼?哪些人要為這些惡行負責?這些才是問題的根本。

北京金律師則表示:「即使有正當的法律程序,還存在一個有沒有公正的法庭的問題。只有司法公正、獨立,主權在民,依法治國,黨政分開,開發報禁、黨禁,才能從根本上改變大陸民眾的人權。」

「目前,中共仍然固守著共產主義的法學理論、階級鬥爭學說,考慮的就是統治權,法律、監獄、警察都是它的工具,勞教制度改革只是一個鬧劇。」金律師說:我抱著冷眼旁觀的態度。

(責任編輯:李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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