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學雷鋒五十年當中的一個小插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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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3月10日訊】80年代末,中國大陸出了一樁荒謬絕倫的「小英雄賴寧」事件。1988年3月13日,石棉縣海子山突然發生山林火災,在小學校長和老師們的慫恿和帶領下,賴寧和一班小學生加入了撲火隊伍「上山救火」。

當時的中共新聞媒體是這麼形容「小英雄賴寧」的:「為了撲滅山火,挽救山村,保護國家財產——電視地面衛星接收站的安全,賴寧不顧個人安危,在烈火中奮戰四五個小時,獻出了寶貴的生命。鄧小平同志提出的「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無產階級革命事業接班人」,都是講全面發展的具體內容,愛國主義是全面發展中最根本的方面。細讀賴寧的事跡介紹,我們更會發現,在他身上有一種高尚的情感….為了表彰賴寧的崇高精神,1988年5月,共青團中央,國家教委做出決定,授予賴寧「英雄少年」的光榮稱號。號召全國各族少年向賴寧學習。」

正在全國上下一片沸沸揚揚地號召所有小孩子學習賴寧的時候,我的一個律師朋友坐不住了,不斷打電話給電視台和廣播電台,又寫了數篇文章投書到幾家報社,發表他對這種荒謬絕倫的「學小英雄賴寧」瘋潮的質疑反感和痛斥!

他列數整個事件當中,做為小學校長和班主任老師違反《聯合國保護兒童公約》和《中華 人民共和國兒童保護法》,擅自挾持小學生去從事對成年人來說都屬於高危險的專業工作,這是明顯的違法瀆職罪行!現在他們又憑藉一個被他們害死的小孩子沽名釣譽,不但不受法律制裁反而加官進爵!這是一起嚴重的違法事件,應該提請執法機關立即逮捕他們!最後我的律師朋友總結道:「我們現在把「樹典型,立模範」的一套東西轉移到小孩子身上,正表明了我們整個成年人社會的良心淪喪已經到了自己都絕望的地步!救救孩子吧!」

後來的結果大家想必都知道,那股子學賴寧的瘋潮持續了不到兩年,搞不下去了!為啥?一方面,不久就出了露絲事件,中共焦頭爛額;另一方面,也是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全國13億草民一點兒不傻,個個在家裏都對自己的孩子說:「記住,千萬不要學賴寧!聽見沒有!」

中 共幾十年來忽悠草民學習這個,學習那個,其實根本不是真要提高草民的素質。在好人好事、見義勇為、助人為樂的幌子之下,「聽黨話做黨奴」才是他們真正的用意。

(責任編輯﹕金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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