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救災款被貪污 招致家破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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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5月24日訊】2007年9~10月間,我們這裡下了二十多天雨,遭受了嚴重的澇災,我們家有五間土木結構的舊房垮塌,我和我的大女兒被壓傷。我們家的災情由村委會逐級上報,後來據我瞭解到的情況,我們家被列為全縣受災最重的農戶之一,縣政府對我們這樣的受災戶每戶救濟5,000元。

2008年2月的一天,有個自稱是陝西省政府專門負責救濟的部門工作人員打電話給我,說要核實我領到救濟物資的情況,問我救災糧領了多少?我回答說一顆都沒有;問我救災物資領了沒有?我說一件也沒有;問我救災款領到多少?我說分文沒領到。打電話的人說我不老實,縣上報的材料說我是全縣最嚴重的,救災錢款都發下去了。我說這都是實際的情況,不信你下來查。打電話的人要我到縣紀律檢查委員會談這件事。我到縣紀檢委把這件事談了,縣紀檢委派人還到我們家來察看。看到我的情況後說我的情況確實可憐,他當場表示在縣政府給我救濟5,000元的基礎上,再給我救濟2,000元。我到縣上領到這2,000元。2008年4月,鎮民政幹部叫我領了1,000元救濟款。我的大女兒有殘疾,陝西省殘聯和咸陽市殘聯得知我家的災情後給我救濟12,000元,我到縣殘聯領這筆救濟款時,縣殘聯先說是給我的救濟款為500元,後又說是1,000元,總共給我了2,500元。這樣,縣上答應給我的7,000元救濟款我只領到3,000元,省、市殘聯給我的12,000元救濟款我只領到2,500元;到2008年4月,我共領到鎮政府發的救濟麵粉7袋350斤。後來我瞭解到的情況,縣上給的7,000元救濟款,有4,000元叫村主任姜志席讓他的繼叔父李永宏冒領了;省、市殘聯給的12,000元救濟款有9,500元被縣殘聯截留了。

因為在省上幹部向我瞭解接受救災物資的情況時我說了實話,我又向縣紀檢委如實反映了情況,我遭受打擊迫害的日子就開始了。貪污的村幹部自然懷恨在心,指使人打我侵害我。2008年3月5日下午4點,我在從地裡回家的路上,被同村的村民姜興元、姜峰峰無冤無故的毆打,我當時昏迷,我愛人報警,鎮派出所警察范成備來了,行凶者仍當著警察的面對我破口大罵。范成備進了姜興元家,三、四十分鐘後出來,用腳踢踢我說我耍死狗呢。我的牙齒被打掉了7顆,住院4天醫療費都是我自己出的,打人者也沒有給處理。我的鄰居姜志讓蓋房子,把我房子的柱子撬斷了,我站在我家房頂的平台上,問姜家為甚麼這樣做?姜家四、五個人闖進我家對我連踢帶打,拿我家的斧子砸我,致使我左、右小臂骨折,左、右肩胛骨骨折,我愛人報警,派出所至今不處理。

2008年,政府建咸陽至旬邑的高速公路,佔了我的土地0.55畝,挖了我的果樹68棵,根據政府的補償標準應給我賠償30,000元,至今只給賠了16,000元。

國家建的一條高壓輸電線路經過我們村的地,其中佔我的承包地約0.5畝,挖掉我的果樹58棵。村委會一直沒有預先通知我佔地挖樹的計劃,更沒有與我談補償的問題。2010年8月13日,這條線路的建設方陝西省送變電工程公司十幾個人開著挖掘機進地挖樹施工,我聞訊後趕到地裡,把挖掘機擋住,十幾個人把我壓倒在地對我拳打腳踢。我哥哥鄒焱章趕到地裡質問斥責,被打得肋骨骨折。施工的工人打完我們後揚長而去,把我們撂在地裡一夜沒人管。村民們很氣憤,第二天趕到施工現場要斷施工的道路,送變電公司才把我們送到咸陽215醫院。我住院半年時間,後期送變電工程公司就不支付住院治療的費用了,趕我出院。按政府的規定,這次建高壓輸電線路每畝地應補償23,500元,每棵果樹應補償210元,後來村委會答應給我賠10,000元,至今我分文未得。

我從2008年3月起就為救濟款的事、被打的事上訪,我到咸陽市上訪少說也有二、三十次,到省城西安上訪有十幾次,北京上訪兩次。我多次被從北京、西安、咸陽截回,多次被打,有三次被打得休克。一次在北京上訪,被縣上的截訪人員關在北京的私人小旅社裡三天,手機收走。押送回陝西,火車到了西安後我要求到陝西省政府問情況,縣上的截訪人員不允許,硬把我往汽車裡塞,我不上車,他們就打我,致使我右膝半月板損傷。回到禮泉後,把我在縣看守所關了八天。2008年12月5日,我到省政府上訪,阡東鎮書記姜興平和鎮長、縣民政幹事等4人開著一輛車到了省政府,在信訪接待室門外對我拳打腳踢,把我塞上汽車。上車後我就昏迷了。據後來我愛人講,他們把我拉到家後我愛人不准把我從車上抬下來,說人成了這個樣子了,你們把人撂到這兒算咋回事?村西頭有個壕呢,你們把他扔到壕裡你們走!這些幹部這才把我送到阡東鎮醫院,把我抬下車就開著車走了,再沒有人管了。2009年8月28日,我到中共禮泉縣委上訪,被打手打昏迷,又被用汽車拉回村子,扔到門前的路上,我在路上躺了五、六個小時才被家人發現抬回房內。

在我被送變電公司施工人員打傷住院治療的半年時間裏,村民姜志利、姜志芳等趁機欺負姦污我妻子,我妻子不堪污辱和名譽損害,於2011年7月離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我小女兒也被人拐跑,至今不知去向。我的大女兒原有殘疾,在這種家庭境況下,患病死亡。我的兒子不堪在這樣的環境中生活,到廣州打工已經兩年多了,很少與我聯繫,我們一家就這樣家破人亡了。

我今年57歲了,現孤身一人在家,2007年房子垮蹋後,我2008年開始建新房,至今建了個半拉子還撂在那裏,我只好住在弟弟家的舊房裡。弟弟在外打工。我又要營務地裡的果樹、莊稼,又要給豬羊砍草餵食,在我下地幹活時,有人翻牆進入我家,砸壞屋頂的石棉瓦和青瓦,砸壞門窗,砸壞土坑和灶台等,弄死我的豬娃,打傷小豬。我現在住在沒有房門的舊房裡,去年的蘋果到今年5月份還有2,000多斤沒有時間出去賣,都爛掉了。我現在走不開,連上訪的時間都沒有了。

陝西省咸陽市禮泉縣阡東鎮東桃村四組村民 鄒焱光

舊房的大門(鄒焱光提供)

鄒焱光使用的灶台風箱(鄒焱光提供)

鄒焱光(右立者)居住的弟弟的舊房(鄒焱光提供)

鄒焱光住房內的家具(鄒焱光提供)


(責任編輯:鄭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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