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廣告不再吵 加拿大管制條例9月生效

標籤:

【大紀元2012年09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高雲林編譯報導)加拿大廣播電視電訊委員會 (CRTC)週四表示,自9月1日起,禁止電視廣告聲浪過高的規定將生效,觀眾無需在廣告時段調整電視音量。

CRTC表示,提供數字信號的廣播和電視商現在必須遵守測量及控制電視信號的國際標準,減少節目與廣告之間音量的變化。但委員會也提到,音量取決於許多因素,包括播放節目的類型。

該監理機構表示,一些頻率感覺起來舒緩,有一些會更刺激人的耳朵。商業廣告可以利用製作技巧,雖然可以播出與節目一致的音量,但聽到的聲浪會高。

該機構表示,自9月1日後,如果觀眾覺得廣告聲浪太大的問題仍然存在,可以向CRTC投訴。

CRTC透露,美國到今年年低才將採用相同國際標準,之前觀眾收看美國電視無線信號的節目將可能受到太響廣告的干扰。

相關新聞
擔保中共九家電視臺 羅渣士遭抗議
CRTC公佈電話用戶權利
CAP:加廣電局批中共媒體落地 自相矛盾
亂收長話費 CRTC命令Telus退款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