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計生暴力仍在 加國法庭允許難民申請

人氣 12
標籤:

【大紀元2013年04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周行多倫多報導)加拿大權威移民雜誌《移民彙編》披露,中國籍人士曹展聰(ZHAN CONG CAO,音譯)及溫書芬(SHU FEN WEN,音譯)以在中國大陸受到計劃生育政策暴力為由,在加拿大申請難民保護的申請被拒後上訴。加拿大聯邦高等法院法官Russel W. Zinn今年2月認定他們的申訴合理,要求移民部換人重審該案。

難民局拒絕該申請的第一條理由是,廣東省計劃生育條例對於超生夫婦的懲罰是罰款,「沒發現證據,說明婦女在中國會因為可能將來會懷孕而被強迫做絕育。」因此認為溫書芬所說的當局試圖給她做絕育手術是「不合理也不可靠」,認為他們回中國後不會遇到被強迫絕育的風險。

不過,聯邦高等法院認為,難民局的判斷是以對申請人證據的微觀檢查、臆測及沒有支持的推論為基礎,是不合理的。

法官:計劃生育強制措施客觀存在

法官Zinn稱,申請人提供的證據顯示,計劃生育的強制措施在中國有記錄,廣東省政府當時在打擊超生,普寧市(Puning City)大規模的絕育行動不是個別現象;「違反政策的夫婦通常被強迫流產和/或絕育」。溫書芬的宮內避孕器(IUD)已經2次失效,所以「他們的害怕有客觀的基礎,他們所說的試圖強制絕育也是完全合理的。」

Zinn在其判決中寫道:這個申請是允許的,這些申請人的難民申請送回難民局,由另外的難民局成員做決定。

被威脅絕育 夫妻出逃

曹展聰及溫書芬在證詞中說,他們在中國大陸結婚後,2007年7月生了第一個孩子(兒子),之後溫書芬被要求,並戴了宮內避孕器。2008年9月,溫書芬去做避孕器檢查,發現懷孕了,計生辦官員馬上帶她去醫院做強制人流,並要求她做絕育,但她沒答應。

2009年3月2日,溫書芬去計生辦做避孕器檢查,發現又懷孕了。她再次被即時帶去醫院做人流,官員這次堅持要她做絕育,但醫生說,她人流後出血,不能馬上做絕育手術。計生辦官員決定馬上找他丈夫曹展聰做絕育,曹當時不在家,他們就留下條子,要求曹3月6日去計生辦報到。

這對夫妻3月4日離家躲避,計生辦官員後來到他們家,沒收了家庭財務,損壞了房子並切斷水電供應。5月8日,他們通過蛇頭幫助來到加拿大。

註冊移民顧問戴培康對《大紀元》說,就算中國政府使用強制絕育的手段來執行計劃生育政策,這種手段也不會寫在紙上的;「病歷上也不會寫的,不會留下筆跡的。」就像其他發生在中國的迫害那樣,政府不會留下記錄的。

戴培康稱,女的當時不合適做絕育手術的話,會有可能要求其丈夫做絕育,「在廣州出現這個事的可能性不大,但在鄉村會的。」

他說,每個地方執行這政策都可能不一樣,地方官員的想法,「就是不要出事,能保住官位。他們想怎麼做就怎麼做。」這些執法不是通過公安及法院做的,「計劃生育辦公室的權力很大,他們可以隨時上門把人帶走。」

2011年1月,溫書芬生了第二個孩子(女兒)。這對夫婦說:「我們仍然害怕(強制)絕育,因為計生辦官員仍在曹展聰叔父及其他親戚家找我們,最近每2個月出現一次。」

(責任編輯:文芳)

相關新聞
加搗獲人蛇偷渡行動
港媒:賴昌星或2年內保外就醫 獄中享高官待遇
逃亡藏人講述遭中國軍警開槍打傷經過(二)
加國難民申請猛降 中國申請數量居首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