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修改法規 逃稅罪犯可能被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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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7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孫林瑞典報導)7月16日,瑞典高等法院決定,那些由於逃稅而被判刑和罰款的人可重新上訴。

以往,在瑞典偷稅漏稅的人應向稅務局交納稅務罰金,在某些情況下還可能被判監禁。但在2009年2月,歐盟法庭認為這樣的做法是錯誤的。2009年歐盟修改的個人人權保護公約規定,一個人的犯罪行為不能被懲罰兩次,即如果他已經被判繳納稅務罰金,就不能再被判額外監禁了。但瑞典最高法院直到2013年6月才相應地修訂相關法律條例,按照新的規定,如果一個人因為提供虛假繳稅信息而被判繳納稅務罰金,就不能再被判稅務犯罪。

稅務專家雷德哈馬爾(Borje Leidhammar)批評瑞典在適應歐盟的稅收立法上調整速度緩慢。他說:「在個人稅務問題上,這完全是不可接受的,稅務局、各級法院和其他有關方面等了這麼長時間才得到這項修訂了的法規!」

從2009年至今,瑞典大約100人因偷稅漏稅被判入獄,現在他們可以重新上訴,可能會被釋放。7月16日瑞典高等法院作出這個決定,意味著這些2009年後被審判的案子可能會被重新審理。

瑞典政府將於今年九月完成一項調查,預計瑞典立法將會適配歐盟的法規。這樣被判罰款和監禁的案子將會被一次性審理解決。以後,稅務局對經濟犯罪嫌疑人的處理也會改變,稅務局將會直接報案。

(責任編輯:林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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