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09月29日訊】 (大紀元記者陳怡然溫哥華報導)卑詩省府宣布,將從10月4日開始,首次提高省提名計畫 (PNP)的最低收入要求。
省府強調,被提名的申請者家庭總收入,不能低於申請者所在地當地的最低收入標準,因此根據加拿大統計局公布的2012年卑詩省最低收入資料做出如下調整:
家庭人数 家庭最低年收入
大温地区 大温以外
1 $21,282 $17,738
2 $26,496 $22,081
3 $32,574 $27,146
4 $39,548 $32,960
5 $44,855 $37,382
6 $50,588 $42,161
7人以上 $56,323 $46,940
省府再次就哪些可納為家庭收入做出解釋,家庭總收入是指,申請者從支持PNP計畫的雇主那裏,獲得的固定年收入,以及申請配偶在取得工作簽證的前提下,在卑詩省內的合法固定年收入。
卑詩省提名計畫僅承認固定年收入部分,申請者的獎金、佣金、利潤分紅、獎品和加班工資,都不被PNP納為家庭收入計算。而配偶只有在取得工作簽證,並正在卑詩省工作的前提下,才能將收入納入計算範圍。
在家庭人數方面,無論申請者配偶和子女是否在卑詩省居住,都必須被計算在內。
在10月4日前提交申請的省提名計畫申請者,將不受新標準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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