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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街喝酒 隨地小便 該抓還是該罰?

市議長馬麗桃提議:七種輕罪改開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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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4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任倩雪編譯報導) 根據《每日新聞》報導,市議長馬麗桃(Melissa Mark Viverito)正與幾名市議員準備修改紐約市行政法規,將一些原來交給刑事法庭處理的「輕微犯事」變為民事罰款。

根據現行法律,街上喝酒、在公共場所小便都是輕罪,會收到刑事法庭的傳票。如果法規得到修改,此類行為將會收到「紐約市行政法庭」(City’s Administrative Courts)的罰單,與停車罰單很類似,警察不會再因為這些行為而逮捕違規者。不過,如違規者錯過了開庭日期,法庭會下令逮捕他。

計劃移交到紐約市行政法庭的罪行包括:公共場合喝酒、公共場所小便、在人行道上騎自行車、天黑以後待在公園裡、不遵守停車標誌、亂扔垃圾和不合理的噪音。《每日新聞》估計,在2001年到2014年6月期間,紐約市警察局(NYPD)共對這七類輕罪開出了270萬張傳票,占這一期間傳票數量的42%,與這七種輕罪相關的逮捕共有51萬起。

市長辦公室發言人Monica Klein表示,市長白思豪支持傳票改革,但沒有表示是否支持馬麗桃的提議。紐約市警察局長布萊頓(William Bratton)則表示,如果換成民事罰單,人們不會當回事。

責任編輯:鐘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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