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文】目擊瀋陽看守所一死囚被活摘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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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3月28日訊】我被中共非法抓捕後,於2005年2月關到了瀋陽市看守所。為抗議非法關押,我絕食抗議,因此遭灌食酷刑。每次灌食時,是被四名雜役(監舍外幹活的犯人)強行抬走,回來時滿臉、滿身都是玉米麵糊糊。當我洗頭時,能聽到身後傳來的哭聲。

灌食的第三天,一個秀氣的高個女孩來到我面前蹲下,靜靜地不出聲。我抬眼看她,注意到她兩腳間的一根「粗繩子」。女孩咧咧嘴,說這是腳鐐,怕出動靜就用布纏上了。我問她為啥戴這個?不能摘下來嗎?她說自己被判了極刑,腳鐐是被砸死的。看我不懂,她說就是死刑,並大概地說了一下案子經過。

她叫孔雀楠(音),監舍的人都叫她楠楠,當年26歲。據她說是過失殺人,因為她是奪過被殺者手裡的刀,恐懼地把被殺者致傷而逃掉的。被殺者因獨居沒被及時發現,雖然沒有致命傷,終因傷口太多、失血過多而亡。

楠楠說自己已經在器官捐獻書上籤了字,因為警察告訴她如果不捐獻器官,把她打死後屍體沒人管,也不通知她父母。楠楠一直盼望著案子能重新審理,因為她沒有殺人動機,也不想死,父母就她這麼一個孩子。

2005年3月1日上午,楠楠被叫了出去,好半天才回來。看到她臉色不對,大家就問是啥事?楠楠倒在板上嚶嚶地哭,說大夫給她抽血,說驗DNA,針管有那麼粗,就象給牲口用的,抽了很多。剛開始五個所長都去了,後來有三個所長看不下去離開了。楠楠問大夥,驗DNA幹啥呀?一個叫金蘭的吸毒犯說就是驗血。

第二天,負責本監舍的女警察蔣爽把楠楠叫了出去,楠楠在監舍門外的辦公桌上寫著什麼,回來後由金蘭左右不離地陪伴著。從那時起,我再也接觸不上楠楠了。

楠楠依然盼望著再開庭,每天吃過晚飯後依然跟大家一起「走板」(就是在兩個大鋪板上來回地走圈),邊走邊唱著盼望回家的歌,很凄涼。

2005年3月4日我做了個清晰的夢,夢到西方有位女士生了兩個孩子,一位聖人雙手舉起了其中的黑孩子,我沒明白是啥意思。

4日早晨7點剛過,監舍大門「咣當」一聲打開了,湧進一群警察,大家都被嚇一跳,當時我們正在吃早飯。楠楠不知怎地沒吃那頓飯,在一旁站著。當聽到喊「孔雀楠」時,楠楠知道最後的時刻到了。她主動要求警察先把腳鐐砸掉,然後踢會兒腿。有人喊:「給她一盆熱水,洗頭、洗屁股。」當楠楠洗屁股時,警察驚訝地問:「怎麼還來例假了?」楠楠「嗯」了一聲。

洗梳完畢後開始換衣服。由於當時天氣還冷,當楠楠穿上一件夏天的黑紗衣時,金蘭就把一件綠色的厚衣服套在她身上。推來推去最終楠楠還是穿著黑紗衣、頭也不回地走了,走之前她還勸大家別哭了。望著走廊里漸漸遠去的黑色背影,我想起了夢中的黑孩子。

我默默地流着淚,而牢頭和大家卻放聲大哭起來,因為平時楠楠對誰都不錯,照顧別人。也許是哭聲把副所長徐艷引過來的吧,她在門口陰陰地說:「她這是罪有應得。」看到大家用反感的眼光看她,就又說:「她不會遭多大罪,上車就給打一針,就啥也不知道了,五個多小時就完事。」

徐艷的話令我吃驚。為什麼上車要給她打針?為什麼對她來例假驚訝?聽楠楠說死前還會給吃包子,啥也不知道了咋吃包子?五個多小時後才被處死,這車得跑多遠哪?

後來才知道楠楠是被活摘器官了。至於在監舍門外寫的東西,牢頭說是蔣爽叫楠楠給家裡寫的最後一封信。原來警察都知道活摘器官的事。

——中國大陸投稿

責任編輯:楊亦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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