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教授瞞中國資金案 校方免付利伯律師費

人氣 72

【大紀元2022年01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劉景燁綜合報導)去年12月,哈佛大學化學教授利伯(Charles M. Lieber)因隱瞞參與「千人計劃」關係和中國政府提供資金而被定罪。麻州最高法院1月10日裁定,哈佛校方不需要為利伯支付辯護律師費。

62歲的利伯是著名納米科學家。12月21日,陪審團裁定利伯的所有6項指控成立,其中包括2項虛假陳述罪和4項稅務犯罪。

檢方出示的證據顯示,利伯簽署了一項「千人計劃」合約,並獲得了數十萬美元資金,有些是現金,有些錢存入中國的工商銀行帳戶。他沒有向哈佛大學或聯邦機構匯報這些資金。

法庭文件顯示,利伯於2020年1月在哈佛校內被逮捕。該年3月,利伯要求哈佛幫助他支付律師費。而校方於5月拒絕了這一要求。為此,利伯於10月起訴了哈佛大學。

哈佛大學的政策規定,特定的員工如果在工作過程中遭遇訴訟,那麼校方可為此人支付辯護費用。不過,這項政策也給了校方官員相當大的靈活決策權,以決定是否要給特定的人士資助。

法庭文件提到,哈佛校方對利伯的案子表示,針對這名教授的部分指控與他的校內職務無關。同時,校方官員認為,利伯可能有意對校方和聯邦政府隱瞞他在中國的關係,因而可能違反了學校政策。

基於這些原因,麻州米德爾塞克斯縣高等法院(Middlesex County Superior Court)裁定,校方無需支付利伯的律師費。

後來,利伯又在麻州最高法院提出上訴。但最高法院也於本月拒絕了利伯的要求。

「在這裏,利伯對於傷害避免費用(Indemnifiable Fees)預付款的要求被拒絕了,因為哈佛確信,有合理的可能性可以認為,就其所言所行,他會被發現無資格要求傷害避免費用,」麻州最高法院法官寫道,「與利伯的意見相反的是,這一決定與這項政策的淺顯含義相符。」

而利伯的律師則對《哈佛深紅報》(The Harvard Crimson)表示,當事人不認可法庭的裁決,正在研究下一步的行動。◇

責任編輯:馮文鸞

相關新聞
哈佛教授案 視頻顯示利伯承認帶現金返美
哈佛教授案 利伯未向政府報告中國收入
哈佛教授涉千人計劃案 陪審團判利伯六罪成立
程曉農:從哈佛教授落網看中共「千人計劃」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