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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千億抵稅物 加速委外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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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7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鄭琪芳╱專題報導

由於不少納稅人以債權、未上市股票等難以處理的實物抵繳遺產稅,使得國庫累計已有近1000億元抵稅實物待處理,為此,財政部本月5日特別召開內部會議,初步決議採取「委外拍賣」方式以加速處理,並研擬修改「遺產及贈與稅法」,將現行以「課徵標的物」抵繳遺產稅的規定,改為「課徵標的物應以稅額比例抵繳」。

財政部國有財產局指出,截至今年9月底止,該局接管的抵稅實物的總抵繳金額高達1286.3億元,已經處理掉的只有288.7億元,僅占總抵繳金額22.45%,待處理的抵稅實物還有997.6億元,占總抵繳金額77%以上,這些稅款都無法納入國庫,成為「待納庫款」,顯示抵稅實物處理之困難。

根據國產局統計,截至今年9月底止,該局待處理的抵稅實物包括土地5萬4975筆、房屋166棟、上市上櫃股票約6581萬股、未上市股票3億2323萬餘股、其他有價證券720萬餘筆、權利231萬餘筆、及其餘動產3筆等。

國產局官員說明,抵稅實物之所以難以處理,在不動產方面,主要是因為抵稅土地有6成以上是公共設施保留地,這些土地必須由地方政府辦理撥用,但地方政府總是沒有錢辦理撥用,因此,國產局一直無法處理。

動產方面,則以未上市股票最麻煩,有些公司根本就已經「不見了」,即使要拍賣這些股票,也沒有人要,而最令國產局官員覺得「誇張」的是,竟有納稅人以中國公司的股份抵稅,由於稅法上對此並未限制,稅捐單位也核定了,但是,國庫根本就不能持有中國公司的股份,要如何處理?

此外,有些用以抵稅的「債權」根本就難以證明,官員舉例指出,有位父親過世後,繼承遺產的兒子只拿出一個「書面說明」,就說他本人欠了父親800萬元,也就是說,這800萬元是父親的「債權」,屬於遺產的一部分,可以抵稅,稅捐單位竟也核定了,但國產局接管這項「債權」後,卻難以追討,因為繼承人的公司不久宣布倒閉,人也不知去向。

國產局官員認為,稅捐單位在核定抵稅實物時不夠周延,是抵稅實物處理困難的原因之一,如有些「債權」根本無法收回,稅捐單位還是核定抵稅,因此,國產局官員建議,抵稅實物中的「動產」部分應交還給賦稅署處理。

對此,賦稅署官員則表示,國產局無法處理的抵稅實物,即使交給賦稅署也難以處理,因此,經協調之後,財政部初步決定採取折衷做法,改以「委外拍賣」的方式,將部分抵稅實物交給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拍賣,以加速處理速度。

另外,對於抵稅實物的核定問題,賦稅署官員表示,國產局所舉的都是比較「極端」的例子,事實上,各稅捐單位在核定時已相當謹慎,未來也將要求各稅捐單位,在核定時更為謹慎小心,不過,長期而言,還是得修改「遺產及贈與稅法」。官員說明,目前遺贈稅的課徵標的物可以全部拿來抵稅,未來希望修改為「依稅額比例抵稅」。

賦稅署官員舉例說明,如果某人繼承1筆遺產,核定遺產稅為400萬元,遺產內容包括土地及股票等,股票價值是500萬元,依現行規定,繼承人只要拿出遺產中的400萬元股票就可抵繳所有稅額,改成「依稅額比例抵稅」,如果股票部分核定的稅額只有30萬元,則繼承人只能拿出遺產中的30萬元股票抵稅,其餘稅額必須以其他的課徵標的物抵稅,此規定對於現金遺產較多者,較為不利,但有助於減少抵稅實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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