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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案擬強勢表決 政治角力恐難止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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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顧恆湛台北九日電)國親擬於十一日聯手表決通過國親版「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CC)組織法」草案。國親主張NCC委員由政黨比例推薦產生,綠營反對到底,揚言通過後將提覆議等做法反制。十一日NCC案若表決通過,恐非政治角力的結束,而是另一場爭論的開端。

NCC組織法草案已屆滿四個月的朝野協商期,國親原擬在九月二十七日表決通過此案,因綠營強烈反對國親以政黨比例產生NCC委員的主張,以包圍主席台杯葛議事,沒有處理,十一日將再度於院會闖關。

朝野黨團目前最大的爭議在於NCC委員的任命方式。國親黨團認為,NCC委員應依立法院政黨比例推薦,由行政院長依推薦名單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行政院版則規劃,NCC委員由行政院長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

參考美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FCC)及英國通訊管理局(OFCOM)的例子,美國FCC委員五名,由總統提名,國會同意,並由總統指定其中一人為主席。英國OFCOM 的委員至多九名,六名由文化媒體及體育部、貿工部部長任命,由這六人組成members to board,其餘委員再由此board任命。

為有效防堵行政部門獨攬提名權,法國及韓國在制度設計時加入了國會的提名權,例如法國的國家傳播委員會由總統、國民議會議長及參議院議長各提名三人,韓國放送委員會由總統、國會議長及國會特種委員會各提名三人。

雖然韓國的放送委員會規定國會推薦的六人均應與國會各政黨的黨團代表協商後提名,但綜觀世界主要國家傳播管理機構委員的產生方式,尚無以國會的政黨比例推薦委員的例子。

國親以國會政黨比例推薦設計NCC委員的產生方式,主因是高度不信任行政權提名的人選,國親認為,由中選會和考試院的例子中,中選會、考試委員本應超出黨派獨立行使職權,卻一再出現爭議表現,行政權獨攬提名獨立機關的權限,還是可操控獨立機關。

親民黨籍立委李永萍(台北市)坦承,以政黨比例推選委員雖不是完美的制度,但基於防弊的出發點,仍有必要。國民黨籍立委洪秀柱(台北縣)也說,政黨推薦的名單都會接受社會公評,各黨須自負責任,且隨著選舉結果不同,政黨比例也會改變,總比行政部門獨攬提名大權好。

但在綠營看來,握有國會優勢的泛藍陣營,是刻意以立法方式,增加對行政部門影響力。以政黨比例產生獨立機關委員,不只有違各國通例,也是對行政權完整的侵權行為。

朝野都已發布甲級動員,因應十一日的法案攻防,民進黨政策會執行長柯建銘已宣示,如果泛藍強行表決通過國親版NCC組織法,將建議行政院提出覆議,若仍遭立法院否決,再由黨團聲請釋憲。

十一日NCC案的表決大戰一觸即發,綠營已擬正面迎戰,不再杯葛議事,國親挾其國會過半人數優勢,如無意外,國親版NCC案將可順利通過。但表決通過後,綠營仍有一連串的動作反制,NCC案恐成政治角力新戰場,成立後能否獨立超然運作,日後可檢驗。94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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