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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高捷圖利和偽造文書罪遭求刑 方來進喊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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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程啟峰高雄二十三日電)涉及高雄捷運弊案的前高雄市勞工局長方來進,被高雄地檢署依圖利和偽造文書等罪嫌提起公訴,並求刑五年六個月,他今天說,當初核准高捷公司引進泰勞全依規定行事,檢察官卻將他起訴,對他很不公平,也是一大侮辱。檢方則認為,方來進難辭其咎。

方來進下午在記者會表示,他參與工運抗爭十八年,如今卻因核准高捷公司引進外勞而被起訴,對他是一大侮辱。

他說,之所以會核准高捷公司引進這麼多的外勞,完全按照就業服務法及勞委會規定辦理,照法令走,但檢調卻認定他圖利高捷公司及華磐公司,對他相當不公平,希望司法還他清白。

高雄地檢署日前發佈的起訴書說,方來進對於勞委會接獲台聯高雄市議員葉津鈴陳情「高捷工程之外國勞工確實薪水過低且有被不當管理,而有遭就業歧視之情形」而發交勞工局查證一事,未派員實地查證,竟製作不實函覆勞委會。

使高捷公司承包商,免於遭受違反就業服務法裁罰,並使高捷公司得以順利引進後續一千八百多名泰勞,讓高捷公司獲取每一名泰勞以行政管理費用一千五百元及超收就業安定基金一千元,合計兩千五百元,依一千八百名泰勞計,總計每月可坐收四百五十萬元的利益。華磐公司也可每月自每名外勞收取七千六百六十九元管理費的利益。

承辦檢察官王柏敦認為,方來進身為勞工局長,綜理勞工局所有業務,明知自捷運工程開工以來,市議員即一再質疑高捷公司及承包商有對台灣勞工就業歧視情形,竟於收到勞委會公文後,未實際查訪,而將不實內容登載於職務上所掌管的公文書函覆勞委會,使高捷公司順利引進泰勞,並致高捷公司及華磐公司獲不法利益,量處五年六個月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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