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中文作家筆會籲中國立即無條件釋放師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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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日報導】(中央社台北二日電)獨立中文作家筆會今天對該會成員師濤,遭湖南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以「非法向境外提供國家機密罪」判十年徒刑發表嚴正聲明,強調中共內部文件根本無涉國家安全機密,這項判決混淆「某黨內部政策和國家安全的區別」,應立即無條件釋放師濤。

大紀元網站今天引述獨立中文作家筆會聲明指出,長沙中級法院「僅根據師濤向海外提供根本無涉國家安全機密的中共內部文件而定罪,剝奪了中國公民對某黨政策的批評權利,混淆某黨內部政策和國家安全的區別」。

獨立中文作家筆會認為,判決嚴重違背中國簽署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侵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載明的保障言論和出版自由等基本人權,是濫用刑法羅織罪名對師濤的嚴重政治和司法迫害。筆會對此表示強烈抗議,並呼籲有關當局糾正錯判,立即無條件釋放師濤,保證他在繼續羈押中不遭虐待的法定權利。

除了表達強烈抗議,獨立中文作家筆會還呼籲國際社會和各界人士,共同譴責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嚴重踐踏中國憲法、濫用刑法羅織罪名重判師濤;共同要求中國有關當局盡快糾正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師濤的判決,立即無條件釋放;共同敦促中國公檢法機關停止濫用「非法向境外提供國家機密」的罪名迫害新聞工作者。

筆會建議有意聲援者將呼籲書寄給「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胡錦濤」、「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北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轉)」、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蕭揚(北京市東城區東交民巷二十七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長張福森(北京市朝陽區朝陽門南大街十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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