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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大職權法 民進黨聲請釋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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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8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劉志原、王貝林╱台北報導〕民進黨立委賴清德、趙永清、邱創進及郭俊銘等人,昨天代表立法院民進黨團,針對國大職權行使法第八條及第十條,至司法院聲請大法官解釋;趙永清說,國大職權行使法中關於複決門檻四分之三、廢票計入總額,無疑違反「比例原則」,且背叛選民,有違憲疑慮,故聲請大法官解釋,並要求儘速作出解釋;賴清德也表示,後續還有五、六件聲請案,要請大法官處理。

司法院昨由秘書長范光群出面接見,范光群表示,大法官書記處收案後,會依法定程序處理,相關意見大法官均會列入考量;大法官書記處長則表示,若大法官受理案件後,認為有必要緊急處理,即會加速審理。

行政院發言人卓榮泰昨日特別召開記者會說明行政院立場。

第一,基於權力分立憲政原理,國大職權行使法非行政院提案,也與政院政務無關,國大議決時,政院更無過問餘地,也無所謂「窒礙難行」之處,所以不宜提出覆議。

第二,依法行政院若提覆議,閣揆需向立法院說明並備詢,但行政院既非法案提案、執行機關,斷無由閣揆列席說明之理,故就權力分立原則觀察,行政院並非移請覆議的適格當事人。

第三,國大開議在即,覆議緩不濟急,對此次國大集會、行使職權時間的急迫性,不能提供質實助益,反可能延宕國大職權行使法的公告,使國大修憲複決程序無法進行而流於空轉,甚至無法完成修憲而導致更大的憲政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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