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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水源 水費明年起每度多5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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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8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曾慧雯╱台北報導〕經濟部水利署發佈自來水法施行細則及水源保育與回饋費收費辦法,自明年元旦起開始實施,每度用水必須繳交零點五元的水源保育與回饋費,平均每戶每月增加十二點五元支出,水利署估計,全面開徵水源保育與回饋費後,估計每年約可徵收十億元。

經濟部自去年取得徵收水源保育與回饋費的法源依據後,即廣徵各方意見,與各相關單位多次協商取得共識後,完成自來水法施行細則及水源保育與回饋費收費辦法的研擬,並在今年5月廿3日發布。

水利署署長陳伸賢指出,全國共有一○七處、面積九○一二平方公里的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相當於台灣面積的四分之一,保護區內開發受限,民眾也未獲得回饋與補償,去年自來水法通過後,保護區民眾將依「受益者付費、受限者得償」原則,獲得回饋與補償。

水利署表示,為降低對民生經濟的衝擊,初期費率的訂定採自來水法明定下限五%來估算,訂定每度用水必須繳交零點五元的水源保育與回饋費。依據水源保育與回饋費收費辦法估算,水源保育與回饋費全面開徵後,每年約可徵收十億元;若以台灣地區每戶每月平均用水量廿五度估算,每戶每月增加十二點五元支出,對民生衝擊有限。

此外,考量農業用水的使用兼具生態保育功能,且水質要求較家用及公共給水低,費率降低為每度用水必須繳交水源保育與回饋費零點零零九元;無污染且使用後可完全再利用的水力用水,每度用水則繳交水源保育與回饋費零點零零零九元。

水利署強調,考量農業用水者大多為經濟弱勢,未來農業用水的水源保育與回饋費,將由經濟部及農委會編列預算支應,至於其他有關水源保育與回饋費的保管及運用配套子法,經濟部也將在近期內陸續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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