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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稅務局賣發票 詐領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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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3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林慶川╱台北報導〕財政部台北市國稅局大安分局稅務員郭國城涉嫌透過親友虛設20多家公司行號販售發票,並提供假出口憑證供詐領退稅款,單單是90、91年兩年之內,從中獲利即超過5千萬元。

郭國城昨晚7時許送抵台北地檢署複訊,面對檢調指控虛設行號,賣發票牟利,他說,調查員昨天上午到辦公室時,自己還主動帶他們去家裡搜索,已經幹了20年的公務員,絕對不會做這種事。

據了解,向他購買假發票的,不乏知名上市、上櫃公司,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昨天將郭國城及多名虛設行號人頭約談到案,訊後依貪污、違反稅捐稽徵法、偽造文書等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台北市調查處蒐證1年多後,昨天上午10時許兵分多路搜索包括國稅局大安分局、郭國城位於台北市和平東路1段住處、及「儀儒電腦公司」等共12處地點,帶回郭國城(53歲 )等多人偵訊。

檢調發現,郭國城涉嫌透過親友的名義,虛設20多家公司,除了販賣發票外,由於政府鼓勵產品外銷、出口以賺取外匯,凡有出口憑證,都可向國稅局申請退稅,郭等人也製作假出口憑證,賣給出口商來詐領退稅款。

台北市調查處也查出,單單是90年及91年間,郭等人至少賣出了10億元以上的發票,初估獲利有5、6千萬元之多,至少有上百家公司曾向郭國城透過親友虛設的公司行號買過發票,其中,不乏新竹科學園區內的上市、上櫃公司,及一些知名的股票投資顧問公司亦名列其中。

檢調也發現,這麼多虛設行號,不太可能是郭國城一人掌控、處理,懷疑是集團性犯案,另外,持假發票退稅,也必須經過稅務單位層層稽核,不可能輕易過關,不排除有不肖國稅局官員、稅務員勾結或是包庇,目前已著手清查郭的資金流向,案情可能會向上發展。

另外,依營業稅法規定,若取得非交易對象開立的發票,一經查獲,必須要處漏稅額的1至10倍罰鍰,檢調指出,若這些公司是在沒有買賣貨品情況下,向虛設行號購買發票,也會觸法,案子告一段落後,會將觸法廠商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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