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廣:鄭貽春與遼寧記者被判七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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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29日訊】(大紀元時報駐法國記者德龍整理)據法國國際廣播電台2005年9月24日對巴黎大區和亞太地區的要聞解說節目中報導 :

中國遼寧省記者和網絡異見作家鄭貽春本週四被遼寧省營口市一家中級法院判處七年有期徒刑並且被剝奪政治權力三年。罪名是 煽動、 顛覆國家政權罪。 鄭貽春與2004年12月3號被捕。

總部設在巴黎的記者無疆界組織昨天發表文告說,鄭貽春患有糖尿病,他在押期間沒有得到任何治療,因此,他的生命處於危險之中。記者無疆界組織對此表示非常憂慮,並且認為,對一名記者判處如此重刑難以理解。記者無疆界組織還譴責中國遼寧當局向鄭貽春的家屬施加壓力,禁止他們向境外媒體通報鄭貽春被捕的消息。

另據法新社今天轉引總部設在紐約的記者保護委員會的消息說,鄭貽春被判刑是因為他在親法輪功的大紀元週報上發表過批評中國共產黨的文章, 記者保護委員會的主席安娜?庫倍爾表示說,鄭貽春只是表達了他個人的觀點,這是任何一個中國公民都應當享有的權利。

據總部設在巴黎的記者無疆界組織介紹, 鄭貽春今年48歲,朝鮮族人。他被捕之前曾任中國遼寧大學英語教授,他出版過8本詩集,併發表過兩百多篇政論文章,其中,有幾十篇曾在海外的大紀元週報和博訊及民主論壇等網站上發表。

另據大紀元網站說,鄭貽春不是法輪功學員。他正式出版的作品包括,中國政治體制改革綱要、中國憲法體制改革綱要、王朝循環論、論人民政府和大陸架的命運、以及洗腦時代。

據報導, 鄭貽春的家人已經表示將就此判決提出上訴。

另據亞周週刊報導說,最近中國17個省市的一些主要領導人聯名上書要求北京中央政府管住媒體,禁止媒體異地監督。也就是說 ,不許中央媒體到各地去採訪報導負面消息。聯名上書的省份包括:中國的廣東省、河北省、河南省、山西省等地。

亞洲週刊還說,此舉顯示,地方政府的羽毛已經豐滿,他們財大氣粗,地方的利益已經公私化,因此,可以憑藉雄厚的經濟實力向北京中央說不,或者陽奉陰違。然而,中國遼寧省、湖南省、安徽省及廣東等省近年來相繼重判記者和網上作家似乎並不單純來自地方諸侯勢力。

亞洲時報在線分析說,值得關注的是:廣東省委書記張德江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河北省委書記白克明及河南省委書記徐光春更是跟中共宣傳部的關係密切。白克明曾經出任中共宣傳部秘書長和中共宣傳部副部長以及思想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徐光春也出任過中共宣傳部的副部長和中國國家廣電局的局長。

亞洲時報在線還透露,在今年七月初, 中共江蘇南京市委宣傳部曾經出台過一項規定,要求:凡是輿論監督的稿件都必須要得到被監督的當事人審核之後才能夠見報。隨後,中國的廣東省和深圳市宣傳當局也下達了類似的命令。

亞洲時報在線在報導這條消息時說,輿論監督是維護中國社會穩定的重要一環,中國政府要執政為民,穩住執政的地位,增加在民眾中的認受性,打擊腐敗和下行上達是個關鍵。(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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